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166159
  •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_食品安全协调处
  • 发文日期: 2025-10-10 15:36
  • 主题分类:
  • 名称: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长沙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食安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食安委发〔20254)精神,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积极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部门任务分工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在202512月底前,推动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2.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5.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单位。(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邮政管理等部门负责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在202612月底前,推动前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1.其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进口食品进口商及代理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海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建立报告奖励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安委发〔20254号要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并通过企业内网、制度公示栏、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等适当形式向全员公示。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重点突出如下内容:

(一)明确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鼓励从业人员在报告风险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二)明确报告的途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注册帐号(网址:https://spjb.samr.gov.cn/,或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首页“服务专区”进入),定期登录查看并受理从业人员提交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报告。注册账号时要完整填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企业负责人姓名等关键内容;企业注册后由属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完成注册。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注册登录“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网址:https://spjb.samr.gov.cn/,或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首页“服务专区”进入),选择“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明确核查整改程序。对从业人员报告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后续整改到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奖励。

(四)明确奖励方式和标准。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的原则,对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奖励。

三、加强组织实施

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国务院食安委部署的重要创新性、改革性举措,将纳入国务院食安委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动员部署、督促指导、宣传推广等工作;要定期掌握调度本地区本行业推进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要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用好“三书一函”等措施,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要在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同时,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向监管部门举报的信息,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按规定予以奖励。

联系人:汪霞丽,联系电话:18890386553邮箱:hunanfood2@163.com

附件:附件1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供参考)

附件2 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930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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