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外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资助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2021年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计划,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决定启动国外专利资助、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地理标志商标资助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一)资助对象。在本省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二)资助范围。 1.国外专利资助。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资助对象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提出国外专利申请,已在外国国家(地区)完成国家公布或正式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从外省或国外转入的专利不在资助范围内。 2.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资助对象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商标国际申请,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国际商标。从外省或国外转入的商标不在资助范围内。 3.地理标志商标资助。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的省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4.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省内运用专利成功办理质押融资评估并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所产生的评估费用,该企业应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资助均为一次性资助,已获得省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申报方式 各市州局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及个人,做好申报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一)国外专利资助。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强省—PCT资助申请专栏”(http://61.187.115.169:8088/ front/pctfunding)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长沙市申报单位或个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地理标志商标资助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申报资料,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长沙市申报单位或个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三、申报时间 (一)单位或个人申报时间。2021年3月17日—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州局汇总上报时间。2021年4月17日—4月23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国外专利资助、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地理标志商标资助及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的条件、材料、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国外专利资助。 1.填报《国外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填报《国外专利资助申报表》(见附件3); 3.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国外专利相关证明材料:(1)在外国国家或地区完成国家公布阶段的,应提交专利申请授权前景证明材料、法律状态证明材料(法律状态证明材料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原件,报告中应指明进入的国家和相应的法律状态);(2)正式获得授权的,应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的复印件;(3)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还需提供查新检索报告; 5.费用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 1.《马德里国际商标资助申报表》(见附件4); 2.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颁发的《国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三)地理标志商标资助。 1.《地理标志商标资助申报表》(见附件5); 2.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四)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1.《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表》(见附件6);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报告; 6.银行或金融机构放款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质押融资评估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评估合同、评估费发票及评估费支付票据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0731-85693321
阮书相0731-8569335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附件:1.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市州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