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有关问题解答
- 索引号:430S00/2019-01255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5-04-0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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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企业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有关问题解答
企业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有关问题解答 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出台,将给我国企业经营带来哪些变化? 答: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是《条例》的核心思想,企业将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社会公众包括相对交易人都可查询。这实质上就是企业作出的郑重承诺,承诺的内容是自己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涉及企业信用的各种信息,承诺的对象则是整个社会公众,包括已经或者可能与企业进行交易的相对人,这将极大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与原来的企业年检制度相比,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减少了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的干预。 《条例》建立了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被依法限制或者禁入。 二、《条例》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条例》的适用对象包括:企业、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条例》执行。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个人网店也应当根据《条例》的规定公示信息。 三、企业公示的信息有哪些? 企业公示的信息有两类,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 年度报告信息包括:(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其中,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即时信息包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企业年度报告的时间是什么? 答: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五、2013年度报告何时开始报送? 答: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六、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是否需要报送年度报告? 答: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企业仍处于存续状态,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七、企业即时信息的公示时间是什么? 答:企业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企业选择不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是否纳入检查范围? 答:根据《条例》规定,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销售总额、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由企业选择公示。企业对这部分信息无论选择公示与否,都属于抽查范围。 九、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包括:(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1)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十、企业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工商部门是否收费? 答: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违规收费,可向当地工商局纪检监察机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目前,我省年报和公示即时信息身份认证有联络员短信方式和数字认证方式两种。联络员短信方式获取验证码时,凡工商部门发送的信息由工商部门付费,凡回复工商部门的信息由企业向通讯运营商付费。付费方式和标准:一、按月付费,4元/月,可随时订退。二、按1元/次/条付费。在付费的方式上,工商部门虽考虑了减轻少数经济特别困难企业的负担,设计了联络员短信方式,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保障企业公示信息的安全,建议您选择CA证书方式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