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部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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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6-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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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部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去年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多起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予以公布(第一批)。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衡南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3月10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衡南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2020年10月12日,当事人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公职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各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必须在县内具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各受检单位在体检之前自主选择一家县内有资质的承检机构”等。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既限制了该县相关单位自主选择权,又排除了县域外其他具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参与的机会,妨碍了该县体检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撤销了上述文件,并承诺建立长效机制,今后凡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文件规定等。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衡阳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3月10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衡阳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2020年11月24日,当事人等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职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县保健委通过审核、考察,遴选出4家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检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该县域外其他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参与的机会,妨碍了该县体检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撤销了上述文件,恢复了该县体检市场公平竞争。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郴州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8月13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郴州市教育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4月30日,当事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郴州市政府网、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发布《郴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供应厂家入围招标》公告,组织开展郴州市中小学校服厂家入围资质公开招标工作。招标文件明确“由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按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划分区域,分成4个区域,然后由入围企业自行抽签确定各自经营区域”。当事人通过这次招标最终确定郴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供应商。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剥夺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自主选择权,排除、限制了中小学校服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2021年9月3日,当事人终止了本次招标工作,并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告,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恢复了郴州市中小学校服市场的公平竞争。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双峰县卫生健康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1月2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双峰县卫生健康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7月23日,当事人(甲方)于2021年7月23日与某公司(乙方)签订《药品、耗材、设备购销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甲方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附名单在后)所需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拿出一定比例的采购量给乙方。甲方以文件的形式下达指标到所辖公立医疗机构,由乙方与有关公立医疗机构签订供需合同”。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妨碍、限制了该县域内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2021年11月10日,专门函告某公司解除了上述合作协议,并将此事通知全系统二级医疗卫生单位,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恢复了该县域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供应市场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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