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的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2-03019467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2-08-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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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的解读

关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的解读

为健全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决策机制,规范省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明确决策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意见后,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全文共23条,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承办单位及法规部门的职责,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提起、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决策作出、依法公布等各环节内容,为省局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明确清晰的程序路径。

《办法》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制定全省市场监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二)制定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三)决定省局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事项一般需要征求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还应当举行听证会。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查,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还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明确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办法》还对重大决策事项后续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价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确保事项出台合法合规,落实执行可控可查,成效结果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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