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6-040723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6-07-2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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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推荐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湖南省产商品评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建设,提升技术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能力;
2.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3.熟悉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熟练运用评审准则和特殊领域评审补充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评审工作需要;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7.能保证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
8.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推荐领域
本次选拔重点面向以下领域:
·电子信息领域 ·新能源领域
·新材料领域 ·电工电气领域
·化工(含烟花爆竹)领域 ·机械产品领域
·林业产品及林、草种子质量检验领域 ·轻工产品领域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属于上述需求领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后申报。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被推荐人员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查询证明文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含聘任证书,如有);
4.其他能够证明相关能力和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的文件材料。
(四)报送方式:以上材料请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324343887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评审员申报+姓名+单位名称”。
四、审核与入库
被推荐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我中心报请省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审核批准,纳入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库,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员专业素质过硬、工作经历真实。
(二)申报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诚 联系电话:1508488696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楼404室
附件:
湖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推荐表
2026年7月15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3020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