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26-00765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5-12-2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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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2025年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5年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检验检测机构135家,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0家、司法鉴定机构20家、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0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机构15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10家,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是否存在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被抽查的135家机构中,永州潇湘司法鉴定所因停业、祁阳县农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站因机构改革合并、怀化市溆浦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因资质注销等原因未实施现场检查。实际检查的132家机构中,10家机构没有发现问题;108家机构存在一般性问题,已限期改正或自行整改;8家机构存在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已移交属地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3家机构已主动申请注销资质;3家机构因停业等原因建议注销资质(详见附件)。

二、主要问题

(一)从业行为不符合规定。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未能提供自查报告;机构地址、关键岗位人员(含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发生变化时,未按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发生变化的未主动申报;个别机构已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未主动申请注销。

(二)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行,体系文件未及时更新,多家机构仍沿用已废止标准(如RB/T 2142017)作为体系编制依据;管理评审、内部审核未按规定开展或流于形式;部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能力确认程序缺失,政策法规以及专业技术培训不到位。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构有的仪器设备不满足方法标准要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或结果确认;样品管理未能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

(四)报告记录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报告及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原始数据缺失,缺少可追溯性、格式不规范;缺少相关人员签字,电子签名使用不规范;电子数据原始记录未妥善保存等。

(五)违法违规问题仍有发生。个别机构存在涉嫌未经检验检测、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法治观念,提升诚信经营意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要严格落实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二)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跟进督促工作,并组织整改验收。对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处理。省市场监管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监督抽查结果录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

(三)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化与公安、司法、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专业监管的整体优势,不断提升我省检验检测监管效能。

附件:1未发现问题的机构名单

2自行整改的机构名单

3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名单

4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后续调查处理的机构名单

5建议注销、已注销的机构名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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