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湘市监广登字〔2020〕第5号)

  • 索引号:430S00/2021-020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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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3-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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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湘市监广登字〔2020〕第5号)

湘市监广登字〔2020〕第5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湖南教育报刊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单位性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名辉)《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所属的《小学生导刊》期刊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231231日。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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