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湘市监广登字〔2020〕第20号)
- 索引号:430S00/2021-5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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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2-0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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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湘市监广登字〔2020〕第20号)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湘市监广登字〔2020〕第20号 体坛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单位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张敦南)提交的《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主办的《健康女性》期刊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公司主办的《健康女性》期刊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