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桢说法(十五)
- 索引号:430S00/2019-00580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6-09-1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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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潘桢说法(十五)
现在升学就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家长和学生们也感到压力越来越大,除了在校学习之外,不少人还会选择课外培训,以提升自己的成绩,这也就促使了各类教育机构遍地开花。 李女士的孩子自步入高中以来,成绩一直不稳定,去年10月份,李女士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来自长沙尚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广告,广告语写有“其中一人被俄罗斯圣彼得堡列宾美院录取,一人被清华大学录取,多人高考得分超过600分,一本上线率77%,二本上线率92%”这让李女生很是心动,在决定报名之前,她打电话咨询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你们的一本、二本上线率真的这么高吗?是哪个孩子被清华大学录取了啊?结果对方支支吾吾,根本不能够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原来,这个广告根本就是个大忽悠。我感到非常气愤!这不是拿着我们孩子的未来在开玩笑吗! 李女士愤而投诉,那么这一案例的真相到底如何呢?我们请到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序清对本案进行解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其中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为证明材料的,为虚假广告”。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调查核实:当事人发布的上述数据没有任何依据予以证实,为体现公司服务质量而虚构的统计数据,至案发,当事人发布的广告费共计300元。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办案机关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