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公示(第三批)
- 索引号:430S00/2022-04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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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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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公示(第三批)
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年5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乡县人民政府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3月27日,当事人印发《关于印发〈安乡县帮扶工业企业发展九条〉的通知》(安政发〔2017〕3号)规定“鼓励使用本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且消费数额较大的,由县财政局严格审核后给予使用单位(政府采购除外)所购金额2‰的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2018年1月24日,当事人以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2号),同样含有上述内容。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行政机关,以印发文件形式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优先采购本地工业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外),剥夺了相关单位购买商品的自主选择权,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的外地工业企业在该县工业产品市场进行公平竞争的机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清除不良影响。在政府网站发布将上述两份文件废止的通知,并在全网进行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政府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年3月25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11月12日,当事人印发了《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企业纾困解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卫函〔2021〕188号),明确鼓励该市医疗卫生单位和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其指定的3家被帮扶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原研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的药品、试剂等,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行政机关,印发文件限定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机构优先采购指定的3家生物医药企业的帮扶产品,剥夺了相关单位购买医药产品的自主选择权,限制了其他医药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妨碍了该市相关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发布通知将原文件予以废止,恢复该市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