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5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的公示
- 索引号:430S00/2026-00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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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1-1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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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5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7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二十条实施方案》(湘市监注〔2025〕39号)精神,经省直相关部门数据采集、评价测算、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拟推荐下列市州为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长沙市、湘潭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附联系方式)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府督查室提出申诉复核。 受理电话:0731-85693335、0731-85693101(省市场监管局) 0731-89990310(省政府督查室) 受理邮箱:hngszcfj@126.com(省市场监管局) hnszfdcs1@hunan.gov.cn(省政府督查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2段118号关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2025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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