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目录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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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3-1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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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目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

用于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1、《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1号)中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四款第二项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第十一条第五款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部门规范性文件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管理

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

2

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人办理公司或分公司设立登记或住所变更业务时需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八)公司住所证明”;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八)公司住所证明”;第四十七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行政法规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

3

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3月2日修正)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行政法规

市场监管部门

合伙人职业资格证明发放部门

4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机电类特种设备申请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取证、单位名称变更。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174号)第十二条(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第二十六条(二)2.新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第十三条(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第二十四条(二)2.新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规范性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

单位或个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

5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首次、延续)核准、增项(含增加分公司)核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取证、换证,压力管道安装取证、换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取证、换证,气瓶充装取证、换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5-2015)第九条: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机构应当登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向核准机关提出申请:(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的证明文件。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2011)第九条: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向核准机关提出申请:(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其所属法人对其检验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第十五条: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机构应当向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五)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其所属法人对其检验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第1、2、3号修改单
第八条: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升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提出申请:(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8),《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2011)、《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技术规范

评审机构

单位或个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

6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气瓶充装单位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8)第十九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采用计算机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安全管理。气瓶建档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气瓶定期检验状况及合格证明、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气瓶使用登记表。

技术规范

评审机构、监管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

7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4 使用登记程序 3.4.1.1按台(套)办理(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技术规范

监管部门

制造企业

8

机动车行驶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4 使用登记程序 3.4.1.1按台(套)办理(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技术规范

监管部门

单位或个人持有

9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安装的锅炉达到技术规范对锅炉能效要求的测试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4 使用登记程序 3.4.1.1按台(套)办理(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技术规范

锅炉使用登记机构

锅炉能效测试机构

10

学历证明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检验员、检验师)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试取证、审核换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I、II、III级)取证考试和延续,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检测员、检测师、高级检测师)考试取证和换证审核,压力管道安装取证、换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取证、换证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第二十一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三)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第十九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三)学历证明(毕业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G8001-2011)第二十条:取证申请人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时,应当填写《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申请高级检测师的申请人,需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同意并且签署意见后,再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申请人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一)学历(毕业)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第二十五条:申请换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三)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技术规范

评审机构、考试机构

个人持有。不需再到学校开具,除非丢失等特殊情况。

11

学历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向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技术规范

监管部门

教育机构

12

技术职称证明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检验员、检验师)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试取证、审核换证,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检测员、检测师、高级检测师)考试取证和换证审核,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取证、换证,压力管道安装取证、换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取证、换证,型式试验单位人员能力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第十九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五)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1份)。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G8001-2011)第二十条:取证申请人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时,应当填写《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申请高级检测师的申请人,需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同意并且签署意见后,再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申请人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一)学历(毕业)证书和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第二十五条:申请换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三)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TSG R7002-2009气瓶型式试验规则》

技术规范

监管部门、评审机构、考试机构

个人持有。不需再到相关部门开具,除非丢失等特殊情况。

13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检验员、检验师)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试取证、审核换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I、II、III级)取证考试和延续,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检测员、检测师、高级检测师)考试取证和换证审核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第二十一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第三十二条:换证申请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进行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第十九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第二十八条:换证申请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九条进行网上报名,并且向换证审核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G8001-2011)第二十条:取证申请人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时,应当填写《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申请高级检测师的申请人,需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同意并且签署意见后,再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申请人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二)身份证(复印件);第二十五条:申请换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二)身份证(复印件)

技术规范

监管部门、考试机构

个人持有。不需再到相关部门开具,除非丢失等特殊情况。

14

专业培训经历证明及继续教育证明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检验员、检验师)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试取证、审核换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I、II、III级)取证考试和延续,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检测员、检测师、高级检测师)考试取证和换证审核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第二十一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六)专业培训经历证明(原件,1份)。第三十二条:换证申请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进行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五)持证期间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无损检测工作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且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包括符合本规则第三十一条要求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执业注册记录、相应的执业工作见证。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第十九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六)专业培训经历证明(原件,1份)第二十八条:换证申请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九条进行网上报名,并且向换证审核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六)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要求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者提供参加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并且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的见证资料。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G8001-2011)第二十五条:申请换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七)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技术规范

考试机构

用人单位或相关培训机构

15

视力证明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I、II、III级)取证考试和延续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第二十一条:取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报名,并且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五)视力证明(报考项目规定的视力证明,1份)。

技术规范

考试机构

体检中心或医院

16

体检证明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检测员、检测师、高级检测师)考试取证和换证审核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G8001-2011)第二十条:取证申请人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时,应当填写《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申请高级检测师的申请人,需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同意并且签署意见后,再向考试机构申请考试报名。申请人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四)体检证明。

技术规范

监管部门、考试机构

体检中心或医院

17

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气瓶充装取证、换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8)第七条(二)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2011)第九条(五)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技术规范

评审机构

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

18

安全性能合格证明文件

办理临时进口气瓶相关手续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1.8.4 (1)办理临时进口气瓶的单位,需要向进口地监检机构提供气瓶产权所在国家(或地区)官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合格证明文件;

技术规范

监检机构

气瓶产权所在国家(地区)官方认可的检验机构

19

伤亡者医院诊断书、死亡证明书、医学鉴定报告或者尸检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六章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四条对事故分级的有关内容

行政法规

事故调查组

医疗卫生单位或者公安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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