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单位抽查方案

  • 索引号:430S00/2019-00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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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7-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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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单位抽查方案

  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价监[2019]190号)要求,省局价监局决定对纳入检查范围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抽查任务  

  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项目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从省内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含省管中医三甲医院)中抽取。检查期限内经价格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的纳入必查单位。  

  抽查比例:纳入抽查范围的共40家公立医疗机构,按不低于20%比例抽取10个医院。  

  三、检查事项和内容  

  (一)2018年元月至20196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二)2018年元月至20196月药品价格行为检查。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的核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执法检查人员、部分市县执法检查人员,参加省局直接检查的共12 人,每组6人。  

  五、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综合管理系统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20197月至10月。  

  七、抽查检查方式  

  进行现场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  

  八、实施抽查步骤  

  一是收集信息。通过卫健、医保等部门和综合管理系统采集检查对象相关信息。  

  二是抽查结果送达。抽取医疗机构结果在省局网站公示,并制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告知书》,告知被查单位抽查依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配合检查事项、联系方式等,按规定程序送达。  

  三是进驻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发现存在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的,依照规定程序制作执法文书,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依规定进行公示。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形象,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         

  201979日           

 

附件

抽查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南省人民医院  

2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3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4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  

株洲市中心医院  

6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8  

益阳市中心医院  

9  

娄底市中心医院  

10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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