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单位抽查方案
- 索引号:430S00/2019-00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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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9-07-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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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单位抽查方案
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价监[2019]190号)要求,省局价监局决定对纳入检查范围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抽查任务
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项目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从省内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含省管中医三甲医院)中抽取。检查期限内经价格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的纳入必查单位。
抽查比例:纳入抽查范围的共40家公立医疗机构,按不低于20%比例抽取10个医院。
三、检查事项和内容
(一)2018年元月至2019年6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二)2018年元月至2019年6月药品价格行为检查。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的核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执法检查人员、部分市县执法检查人员,参加省局直接检查的共12 人,每组6人。
五、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综合管理系统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2019年7月至10月。
七、抽查检查方式
进行现场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
八、实施抽查步骤
一是收集信息。通过卫健、医保等部门和综合管理系统采集检查对象相关信息。
二是抽查结果送达。抽取医疗机构结果在省局网站公示,并制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告知书》,告知被查单位抽查依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配合检查事项、联系方式等,按规定程序送达。
三是进驻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发现存在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的,依照规定程序制作执法文书,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依规定进行公示。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形象,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
2019年7月9日 附件 抽查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南省人民医院
2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3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4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
株洲市中心医院
6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8
益阳市中心医院
9
娄底市中心医院
10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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