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19-0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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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9-02-2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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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使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就使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使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全省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使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时,应提交新的申请文书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新的文书表格和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可登陆湖南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部门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相应服务事项栏目“办事指南”中下载,或到各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窗口领取。 二、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不强制要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原版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