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19-00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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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1-2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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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省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部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原则进行。被检查单位由省局特种设备处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近一年取证单位的情况和投诉举报情况确定,共抽查54家单位。其中,制造单位11家(机电类制造单位4家,承压类制造单位7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1家(承压类11家,机电类20家),检验检测机构12家(气瓶检验机构5家,安全阀检验机构2家,无损检测机构4家,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1家)。

  抽查结果表明,岳阳岳化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津市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有限公司、怀化辰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能够满足许可条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株洲泰昌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伟科医药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等51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制造单位监督抽查情况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抽查主要内容为许可资质、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现场管理及产品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实施方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及时更新或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缺少唯一性标识;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文件未及时更新;仪器设备未按要求检定或校准;未按规定进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部分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全,未对合格品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记录、档案保存不完整、不齐全,生产过程中未对焊接等关键工序记录过程参数;部分单位技术档案资料管理较为混乱。

  产品质量及现场管理方面:生产现场采用的图纸未见相关人员签字;现场部件摆放混乱,未进行标识区分;焊材保管未进行防潮处理、未进行存放环境监测,无相关记录;下料精度超标;产品档案无质量证明材料等。

  (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督抽查情况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抽查主要内容为许可资质、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及施工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质量控制责任人员数量与学历、职称未持续满足许可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实施方面:组织机构发生变化,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能及时更新或修订;对分包方的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文件未及时更新;记录、档案保存不完整。

  产品(施工)质量方面:现场部件摆放混乱,未进行标识区分、产品(施工)档案缺项。

  (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机构岗位人员数量与学历、职称未持续满足许可要求;设备数量或型号未持续满足许可要求。

  质量管理及档案管理方面:部分无损检测机构的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未按NB/T47013-2015NB/T47013-20151号修改单的内容进行修订;个别无损检测机构检测档案检索难;个别无损检测机构分包时无分包质量控制见证资料;个别无损检测机构资料归档不齐全、不及时,文件编号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甚至出现不同产品无损检测报告编号相同的现象;部分无损检测机构缺少设备状态标识、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管理评审和内审输入、输出的内容不齐全;部分检测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控制不到位。

  现场管理及检验质量方面:部分无损检测机构的检验作业指导书,报告内容、记录内容未及时按NB/T47013-2015要求进行更新或修订;个别无损检测机构未能提供射线底片;部分无损检测机构的射线底片质量较差。

  二、对存在问题突出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岳阳泰艺检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巴陵石化炼油事业部2#沟清污分流治理项目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的竣工资料中缺少压力管道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处理意见:责成岳阳市质监局对该公司依法立案查处。

  (二)湖南富佳钢瓶制造有限公司产品编号为2018-11-005-0391的环焊缝施焊焊工彭俊和产品编号为2018-11-005-0238的环焊缝施焊焊工邱成未持相应项目的操作证,气密性试验用的两只压力表未检定,产品批号为2018-11-006的气瓶未做水压试验。

  处理意见:责成娄底市质监局对该公司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焊工进行焊接作业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其他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株洲泰昌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176月起,因厂区政策性搬迁已停止施工升降机的生产,场地已征收,人员流失、设备拆除,资源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

  处理意见:该公司在确定新的生产场地后,应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制造场地变更,由评审机构现场评审合格并办妥制造场地变更手续后方能恢复制造施工升降机。

  (四)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决策,于2018926日向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取消施工升降机的制造许可。

  处理意见:依法对该公司特种设备(施工升降机)制造许可证进行注销。

  (五)长沙伟科医药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社会统一信用证已注销。

  处理意见:依法对该公司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进行注销。

  (六)国信军创(岳阳)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再继续进行压力容器制造。

  处理意见:该公司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已到有效期限,公司决定不进行换证,该许可证自动注销。

  (七)郴州市华科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8510日起停业,不再从事两工地起重机械检测工作。

  处理意见:依法对该公司两工地起重机械检测核准证进行注销。

  (八)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厂房已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查封并拍卖,厂区已无人上班,资源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

  处理意见: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议依法对该公司电梯制造许可证进行注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此次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具体的、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水平。

  (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详见附件),由各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且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三)各级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获证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在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将本次通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加大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监督抽查发现的具体问题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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