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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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6-3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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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关于印发《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湘市监注〔202358

关于印发《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现将《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司法

湖南省财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

(此页无正文)

湖南省农业农村           湖南省商务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2023625


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困难和诉求,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宣传、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准服务、优化环境、提升质量。

二、活动时间

20237月。

三、活动内容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突出《条例》涉及的登记注册、普惠金融、创业就业、权益保护等方面新政策、新措施,充分利用音视频、图文、网络直播、宣传手册等各类载体,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条例》和相关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提升个体经营者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发展现状和预期。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通过上门访谈、集中座谈、调查问卷、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经营状况、困难问题等,广泛开展走访调查,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和调研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特别是要注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个体工商户的新问题、新诉求,客观反映其对经营发展的整体预期。

(三)创新精准服务方式,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在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资金、税费、场地、社保、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护等领域,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探索个性化、集成化、简约化服务方式,研究适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政策推送方式和意见反馈机制,提高政策精准匹配水平。

(四)加强研究探索实践,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就“个转企”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许可衔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运输行业个体工商户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网络平台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探索实践,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突出就业创业导向,缓解用工供求矛盾。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残疾人等群体通过个体经营实现有效就业创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广泛开展用工对接,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有效缓解个体工商户用工难题。

(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小个专”党委、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组织“小个专”党组织党员深入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政策。以党建引领为纽带,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街道社区集成政策工具和资源力量,为个体工商户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

四、任务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开展活动。

1.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着眼于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按照“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的划分标准,推进精准帮扶,加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优和“拔尖”培养力度,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名录库建设,为分型分类奠定基础。

2.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退出服务。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场景,为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查询档案及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做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登记工作,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同步便捷办理。积极探索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有效路径。

3.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333号)要求,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金融领域收费、公用企业价格收费等,落实降费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用能成本。探索建立缴费负担情况监测点,积极联系个体工商户,寓服务于监管,帮助降低费用负担。

4.积极主动服务,便利个体工商户补报年报。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制作年报填报指南视频,通过在公示系统年报“填写页面”明示填报流程详解,方便个体工商户便捷获取年报填报和补报整体流程,了解违法失信产生的后果。

5.强化政务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数字化转型。个体工商户入驻互联网平台是其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途径,依托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持续推进网络创业活力系统建设和应用,为个体工商户入驻平台批量提供证照信息比对服务。加大工作力度,帮助提升入驻审核效率,降低入驻成本,提高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入驻平台便利度,激发网络创业活力。

6.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计量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计量对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的支撑引领作用,形成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钟南亚

联系电话:0731-85693180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围绕“精准服务,助企惠企”开展活动。

发挥各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作用,针对包括“个转企”在内的中小微经营主体,围绕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创业创新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政策入企、创业培育、技术创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育才引才、管理提升、投融资、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服务活动,助力经营主体加快复苏,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肖成晃

联系电话:0731-88955420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组织创业就业服务”开展活动。

1.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各项要求,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对符合条件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

2.大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开展创业资源对接,推介一批劳务品牌,提供创业指导和跟踪帮扶服务,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

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罗赣湘

联系电话:0731-84900082

(四)商务部门围绕“开展宣传调研、搭建发展平台”开展活动。

1.加强宣传调研。更新发布商务领域中小经营主体政策包,便于个体工商户及时掌握了解相关政策,提升获得感。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物流、生活服务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开展问卷调研,了解政策落地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举措。

2.搭建发展平台。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乐享消费 惠购三湘味道湖南美食季等重点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搭建更多发展平台。

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李赛男

联系电话:0731-85281225

(五)文化和旅游部门围绕“文化和旅游产业公开课宣讲”开展活动。

聚焦政策解读、产业发展、案例实操等方面,面向文化和旅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政策宣讲,帮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了解掌握并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促进经营主体更好发展。

人: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刘元斌

联系电话:0731-85286025

(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围绕“建机制、送政策、促发展”开展活动。

1.健全工作机制。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政策共用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议事会商,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就业创业导师团队等社会力量,助力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2.宣传落实政策。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梳理国家、省级和本地出台的各领域有关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具体优惠政策,如创业担保贷款、减租免租、供地保障、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形成简明扼要、一目了然的政策清单。抓实抓好《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等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广泛宣传、准确解读,让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广知晓、会应用、能受益,提振发展信心。

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米玉梅

联系电话:0731-85936649

(七)人民银行省内各分支机构围绕“金融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开展活动。

1.调研需求。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网络问卷、实地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个体工商户问需问急问计,找痛点、疏堵点、解难点,及时推出具有针对性的纾困办法,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

2.精准对接。加强政银企协调联动,组织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走访对接力度,深入市场和商圈,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和便利度。

3.强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金融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符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特点的专项信贷产品和申请流程,让更多个体工商户对惠企利民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人: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曾得利

联系电话:0731-84301781

(八)税务部门围绕“落实税惠政策助力健康发展”开展活动。

1.深化宣传辅导。推进线上精准推送与线下政策宣讲相结合、电子税务局与征纳沟通平台相补充,扎实开展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工作。重点聚焦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布的商圈、街道等场所,创新宣传辅导形式,讲深讲细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助力个体工商户对税费优惠政策详知快享。

2.提效诉求响应。广泛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充分利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各地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及时收集并响应个体工商户办税缴费诉求。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借助并发挥好各地个体劳动者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征纳双方互动交流,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诉求响应提质增效。

3.促进成长发展。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主动对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风险提示、跟踪响应等便利化税费服务。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加大对执着坚守、特色鲜明、新产业新业态等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培养。

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邓颖夫

联系电话:0731-88188762

(九)银保监部门围绕“银商对接,增加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开展活动。

1.加强主动对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提升服务意识,依托产业园区、行业协会、服务中心、线上平台等渠道,主动了解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积极对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金融支持。

2.做好产品宣传。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宣传金融支持政策和金融产品,编写个体工商户金融产品手册,明确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渠道等内容,便于个体工商户直接向银行保险机构申办金融服务。

3.加强信贷支持。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丰富共享内容,优化共享方式,提升共享质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综合运用个体工商户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

人:湖南银保监局普惠金融处郭欢

联系电话:0731-82830413

(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围绕“解难题、护权益、促发展”开展活动。

组织全省各级个私协会纵深推进“问情服务”活动,积极主动为个体工商户解难题、护权益、促发展。通过活动,进一步掌握个体工商户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实际需求,研究提出针对性帮扶举措,有效服务政府宏观决策。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能。做好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用实际行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同时,根据需要开展“中小商户数字化经营帮扶”、招聘用工对接服务、银企对接金融服务工作等品牌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

人: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谭啸

联系电话:0731-85693303

五、活动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升质量。切实将工作着力点更多放在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上,更多关注个体工商户存续时间、活跃度、营收水平、社会贡献度等指标,整合各方面数据、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发展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好服务科学决策。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以各部门确定的主要活动为基础,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要注重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服务月”活动走深走实。

(三)注重宣传,关注舆情。各市州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服务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服务月”活动影响力。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官方网站和“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网”继续开设“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专栏,集中展示各地“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等,并协调重点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计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要高度关注舆情动向和热点问题,加强引导,确保个体工商户发展平稳有序。

(四)及时总结、提炼成果。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在“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市州各相关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取得的成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于8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服务月”活动的典型案例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

钟南亚8569318013278899655

汤卫红8569309915308489133

箱:hnsjdjzc@126.com

附件: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

计表


附件

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  目

数  据

1

“服务月”活动市级参与部门

(  )个

2

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传活动

(  )场次

参与人数

(  )人

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  )份

3

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

(  )场

参与个体工商户

(  )户

4

走访个体工商户

(  )户

5

收集整理个体工商户反馈的意见建议

(  )条

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

(  )个

6

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  )人次

7

共编发各类宣传报道

(  )篇

其中省级媒体/中央级媒体报道数量

(  )篇/(  )篇

8

向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报送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信息

(  )篇

填表说明:1本表格数据除另有注明外,均填写各级相关数据之和。

2相关统计数据截止到2023820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625日印发


湘市监注〔2023〕58号+关于印发《第二届“湖南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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