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3-021149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3-03-06 17:04
  • 主题分类:
  • 名称: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湘市监202317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

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已经省局2023年第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3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两会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市场监管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湘政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1.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牵头单位:消保处;配合单位:稽查局、信用处、价监局、反垄断局、网监处、广告处、产品监督处)

2.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系,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要素自由流动。(牵头单位:反垄断局;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省市场主体突破700万户,新增企业20万家以上、上市及过会企业12家以上。坚持扩量提质,持续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牵头单位:注册局;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持助企纾困,常态长效“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持续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针对性解决企业融资、用能、用工等问题。(牵头单位:注册局;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信用核查、承诺、评价、奖励和修复机制。(牵头单位:信用处)

6.夯实传统制造业基底,推进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重点支持工程机械产业拓展海外市场,推动轨道交通向高端整车发展,促进现代石化上规模、上水平。(牵头单位:质量局;配合单位:标准处、知产运用处)

7.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产业领先地位,提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力争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占全国10%以上。(牵头单位:省药监局)

8.着力创新服务产品及模式,建立服务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增强“湖湘服务”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牵头单位:标准处)

9.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和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改革试点,加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牵头单位:知产运用处)

10.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力争民营经济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70%。培优做强民营企业,支持大型民企挺进“三类500强”,引导中小民企“专精特新”发展,新增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000家。(牵头单位:注册局;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省个私协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11.谋划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在“融资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出口”等方面形成全国首创成果10项以上。(牵头单位: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12.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牵头单位:知产保护处;配合单位:稽查局、反垄断局)

13.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单位:信用处;配合单位: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14.发挥隆平高科等种业领军企业作用,加大重大良种联合攻关,推广低镉水稻120万亩左右,为历史性解决“镉大米”问题打下基础。持续打造湘米、湘油、湘菜、湘茶、湘猪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订单企业、绿色农业和智能农机,加快推进中联(常德)智能农机产业园等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质量局;配合单位:食品生产处、知产运用处)

15.出台实施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政策措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规范继续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动“双减”走深走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牵头单位:信用处;配合单位:省食药职院、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16.以企业为主导,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面,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牵头单位:知产运用处;配合单位:知产促进处、知产保护处)

17.加强旅游行业文明建设管理,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信用处)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药供给、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药监局;配合单位:价监局)

19.提高食品药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高药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能力牵头单位:省药监局;提高食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能力牵头单位:食品协调处,配合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稽查局、信用处、产品监督处)

20.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强,强化医疗废物废水监管。(牵头单位:省药监局)

21.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牵头单位:稽查局)

22.及早做好跨区资源调配、临近地区转运救治等准备。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加大防疫药品储备和生产力度,协调省内重点企业加快生产,做好药品、试剂投放保供,扩大“防疫健康包”免费发放范围,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管。(牵头单位:省药监局;配合单位:价监局、产品监督处)

23.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持续开展涉众型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无证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牵头单位:信用处;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24.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25.贯彻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科学精准消存量、遏增量、防变量。(牵头单位:信用处;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26.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牵头单位:综合处;配合单位:大数据中心)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处室、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照分工意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措施,细化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作配合,省市县局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主动担起抓总职责,既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也要统筹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局将定期督查,每季度通报。同时加大督查问效力度,督查情况纳入省局对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相关附件: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