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市监食〔2020〕42号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1-0100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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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03-0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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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市监食〔2020〕42号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同时又面临学校即将开学复课。为全面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春季开学前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把做好春季开学前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同教育、卫健等部门协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系列要求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令)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部门。

三、强化问题排查。春季开学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见附件)检查内容要求,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小卖部为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排查力度,同时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治理。要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投诉举报信息。发现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省局将于开学前组织对各地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四、及时报送信息。针对各级各类学校错峰开学的实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分级分批做好不同类型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于开学后15日内将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食品经营处  黄晓岚

联系电话:0731-85693387

附件: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313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排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许可管理

食堂和小卖部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未超范围经营。

□是□否

2

组织管理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 □否

3

人员管理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开展人员培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每日晨检并做好记录。

□是 □否

4

采购管理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规范,未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采购来源不明或无检验检疫合格报告的肉及制品。

□是□否

5

原料贮存

食品原料贮存是否分区、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无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

□是□否

6

设施设备

是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是□否

7

加工制作

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

□是□否

8

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场所及功能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措施。

□是□否

9

就餐管理

查看就餐人数、食堂分布、用餐规模是否合理,是否安排错时错峰,单桌同向就餐等。就餐场所是否环境整治卫生、保持空气流通。

□是□否

10

清洗消毒

是否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清洗、消毒和保洁。

□是□否

11

食品留样

是否按规定对食物进行留样,留样冰箱专用,并做好留样记录。

□是□否

12

校园小卖部

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是否保持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

□是□否

13

校园周边

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是否有流动摊贩。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是□否


抄送:局领导、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局纪检监察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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