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1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15241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5-06-0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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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15号提案的答复

何涌委员

提出的《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创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司法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将执法与服务融合,综合运用教育、指导和惩戒等多种措施,在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构建涉企行政执法创新模式

一是创新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省司法厅深入推进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推广运用“一码一网一平台”营商环境工作系统(湖南营商码、湖南优化营商环境网,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职能部门赴企业执法检查时通过扫码留痕,全量、及时归集执法检查信息,并同步在“湖南优化营商环境网”上公开,接受经营主体监督创新设置扫码小程序举报通道,设置专用信箱,集中公布省司法厅和14个市州司法局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广泛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切实整治逐利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开展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涉企现场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公示。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的检查频次。

    二是监管为民,推进服务型执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在守护民生福祉、护航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严肃查办一批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大案件,办理推介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闭环。事前通过“合规小课堂”“体检式行政指导”强化普法,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事中推行“综合查一次”“信用分级监管”,减少重复检查对企业的干扰;事后建立案件回访、信用修复、帮扶纾困机制,避免“处罚即终点”的弊端。

    三是换位思考,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监督。省司法厅合省人大常委会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规范涉企行政内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等内容纳入条例。全年共集中评查市场监管等领域案卷近650份,提请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通报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制定《特邀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邀请若干行风监督员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业行风实施监督。五年多来两届行风监督员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积极配合驻省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开展监督工作,推动全省市场监管系行风建设持续向好。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省司法厅指导30个省直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制定、修改和公布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轻微违法行为、初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等“三个清单”,指导9部门单独制定全省统一的“免罚轻罚”事项清单。省市场监管局夯实柔性执法制度基础,修订《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涉及市场监管执法实践中常用的57部法律法规规章,每个章节分不同违法情形列举了减轻情形、从轻情形、一般情形、从重情形等四项裁量幅度,杜绝一刀切执法。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进行全面修改将原有的9条不罚、2条减罚条款扩充为79条不罚、16条减罚条款,并对“及时改正”“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模糊概念进行了详细定义。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省司法厅组织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开展湖南省涉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湘检通系统)培训,参训人员涵盖市场监管部门在内的省市县三级部门共300余人。持续加大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支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补充行政执法力量,提高专业行政执法人员比例,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统筹使用,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理论强兵与实战练兵相结合,开展“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能力大提升”活动,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打造忠诚履职、担当有为的执法队伍。

四、注重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能

    省司法厅在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建成和运行全省“扫码入企”信息系统——“湘检通系统。该系统具有涉企行政检查的登记、赋码以及全过程管理、实时监督、事后评价等功能,实现“检查有计划、入企有赋码、进企有亮码、结果有反馈、企业有评价、监督有成效”的全业务流程闭环。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推进执法信息化,打通原有监管平台与湘检通系统数据壁垒,推行“检查清单+风险预警”双驱动机制,建立重点行业动态监测模型。对可以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和大数据筛查、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检查对象有效监管的低风险事项(如问题发生率低、投诉少、可通过非现场监管实现目标的事项)列入“无事不扰”清单,行政执法机关不进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但应当制作非现场检查笔录或记录。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免检政策。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对发改部门信用综合评价等次为“优”、市场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 A 类的低风险企业免于双随机抽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在立法和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紧紧围绕省委关注、人民关切的问题,聚焦民生痛点、发展堵点,在职能范围内制定出针对性强、实用性高、可行性足的规章制度。根据全省立法计划,《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列为2025年调研起草项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领域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指南》,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规范使用好裁量权基准、不罚免罚清单,既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又做到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省局已经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职责分工,制修订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文件,基本搭建起推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领导架构和机制制度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国办、省办文件精神,严格统筹合并涉企检查事项,及时制定检查计划、实施方案和“无事不扰”清单,落实“扫码入企”、持证检查等工作要求,全面压减检查频次,为进一步营造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三是抓实行政执法监督。我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于今年31日正式实施,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总局规章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湖南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结合案卷评查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终期评价,适时部署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执法、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等行政执法乱象开展重点督查,坚持刀刃向内、激浊扬清,持续推动市场监管更加规范化、法治化。

四是综合施策强队伍。聚焦执法人才的选拔培养,通过专业人才招录、新录用人员到执法部门锻炼、吸纳公职律师、签约法律顾问等举措不断壮大执法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加快知识更新,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对基层的政策倾斜和经费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  李理

联系电话:0731-85693217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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