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4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07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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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06-2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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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42号建议的答复
卢宏、傅冠军代表: 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有关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地方法规或规章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司法厅、省科技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中,对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作出部署,为知识产权融资相关立法做好政策准备。2019年11月修订出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对于打造成果转化平台、优化成果转化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2022年,我省出台《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规定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建设,对金融支持与风险分担等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促进版权的实施运用,《湖南省版权交易促进若干规定》作为调研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草案)。上述地方法规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实践中,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保障创业创新,我国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依据国务院2014年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遵从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前后登记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2号)规定:公司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即办理注册资本登记,如要以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即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加强对注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扩大对市场主体关于允许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的宣传,同时进行风险提示,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有关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法律法规的政策研究和宣贯力度,组织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权改革试点工作,配合做好《湖南省版权交易促进若干规定》的调研论证工作。同时,依法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感谢两位代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处 周广宇 联系电话:0731-85693266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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