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1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1-0700062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1-05-0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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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1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彭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数字大米加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和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数字大米加工厂建设和“互联网+粮食”平台,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根据职能职责,市场监管部门可从两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对食品生产许可提前介入,指导企业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生产通则》《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进行建设,帮助企业合理设计生产车间布局,缩短办证时间,加快投产。

二是在标准化管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标准立项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如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数字大米加工厂建设标准、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规范立项申请,我局将大力支持,给予指导。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杜学军

联系电话:18974993163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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