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1-06007941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1-04-1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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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

李中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强湖南省锑产业的建议》收悉,现将我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相关标准制定情况

锑是我国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湖南省作为我国锑资源储量最大的省份,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锑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2007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湖南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50-2007),指导辰州矿业、锡矿山闪星锑业、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企业先后制定了《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DB43/T463-2009)、《锑冶炼砷碱渣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B43/T578-2016)、《锑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DB43/T1311-2017)、《贵铅中砷、铋、铜和锑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DB43/T1491-2018)等地方标准5项,为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业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产业发展。

同时,行业内也一直高度重视锑产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锡矿山闪星锑业、辰州矿业等企事业单位共制修订《锑及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汞量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GB/T3253.10-2009)、《三氧化二锑》(GB/T4062-2013)、《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14)等各类锑相关国家标准80余项,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锑产业国家标准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标准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指导辰州矿业等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工艺、产品应用等标准,促进产业工艺技术升级。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汇报,做好相关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助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段向阳

联系电话:0731-85693183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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