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4006393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1-05-2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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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4号建议的答复

杨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业监管及引领高质量推进米粉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编制湖南米粉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

湖南是传统米粉生产大省、消费大省,历史悠久,品种丰富,推动米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关键在于传承米粉传统文化、打造行业标准体系、培育品牌龙头企业、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米粉产业向方便化、营养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形成从生产加工、经营销售、物流配送、品牌推广的米粉全产业链。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和优质粮油工程,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制定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升级的农业技术规程与地方标准,创建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农业品牌和农业全程、全产业链绿色标准化综合体、示范县、示范基地等。近期,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意见》,提出完善品牌建设规划,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身份证质量管控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质量全程可控、生产过程全程可视,打造“湘”字号农产品响亮名片等。下一步,省发改委将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相关部门,对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农业领域重点专项规划,推进“六大强农”行动落细落实,引导包括米粉行业在内的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对各市州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

为推进我省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生产环节。我省目前共有米粉生产企业460余家。为加强对米粉生产安全的监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湖南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中将米粉纳入重点食品监管,要求各市州、县局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从严监管米粉生产,加强对原辅料、进货台账、投料记录、销售台账等的检查,严厉打击涉及米粉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米粉加工质量安全关。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二是督促企业诚信生产。加强对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承诺,诚信生产。三是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许可工作效能。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对米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强化社会共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经营环节。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米粉销售者及餐饮单位均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督促米粉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冷藏贮存、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严查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米粉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重点问题整治,针对米粉产品开展添加剂专项核查,深化“一非两超”整治。近年来,长沙、湘潭、益阳、常德、永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持续开展米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长沙打造了“米粉示范一条街”,引进各地特色米粉经营者,进行湖南特色米粉品牌宣传;湘潭将“推进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整治100家”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常德成立米粉产业办,规范米粉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常德米粉品质,维护常德米粉特色,打造“常德米粉”、“津市牛肉粉”品牌。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鼓励米粉产业发展连锁经营,促进米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

(一)米粉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关工作情况

为制定米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20121019日,原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的公告》(湘卫公告〔201234号)。同年1226日,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向原省卫生厅申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项目。经专家论证,201347日,原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将食用槟榔生产规范等11个项目列入2013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的通知》(湘卫食安发〔20134号),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生产规范》立项。20141月,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草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生产规范(草案)》报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审查。2014217日,原省卫生厅组织审评委员会会议审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草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生产规范(草案)》,审查结论为:修改后函审2014422日,原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征集米粉及其生产卫生规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湘卫函〔201482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将收集的意见反馈给了该项标准的起草提供单位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应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意见。20151027日,原省卫生计生委将2015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征求意见。20165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复函表示:其中关于《湿面》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相关产品执行通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谷物及其制品有关湿面制品的相关要求(米粉执行通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谷物及其制品有关米粉制品的相关要求,不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意见,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没有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项目。目前,我省已经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生产卫生规范》的制定,并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备案。

(二)关于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事项

由于米粉和湿面均属于谷物及其制品,20165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给原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湿面》的立项复函中,已经明确建议相关产品(包括米粉)执行通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谷物及其制品有关湿面制品的相关要求,米粉不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意见,省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团结协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沟通汇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米粉相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究和卫生规范修订工作。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谭立伟

联系电话:18817172306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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