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4005694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1-05-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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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3号建议的答复
舒雯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食品的深度融合,网络食品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网络食品的快速发展和新模式的不断涌现,网络食品领域的问题不断暴露。针对网络食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切实强化监管,创新治理举措,推动网络食品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是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省市场监管局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作为工作重点,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即:要求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严格餐饮服务经营规范,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实体店铺相一致的条件,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部署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以学校和居民小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黑外卖”“幽灵厨房”等无证套证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门店29980家,发现问题4454个,责令整改2392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13户,立案18起。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网络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湖南省2020-2022年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剑行动”三年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3万人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577家次;检查入网食品经营者42165家;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7.8万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968份,下线入网商户1623家,立案查处案件334起,取缔无证经营105家,罚没金额115.45万元,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555件。长沙、衡阳、株洲、常德等地查办了网络订餐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网络食品经营秩序。 四是全面实施线上监测。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测情况通报,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全省14个市州网络订餐平台实施了线上监测,重点筛查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过期、超范围经营及假证、套证等违法行为,建立线上监测、线下处置、信息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共核查证照涉嫌违法线索13700条,下达责令整改416份,下线问题商户406家,立案查处24起。 五是开展网络食品质量抽检。2020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京东、淘宝、兴盛优选、美团、饿了么等共计14个网络平台(包括餐饮外卖)开展2569批次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52%。加大了对网络订餐平台热销的“网红店铺”“网红食品”及高风险餐饮食品原料抽检力度,省市场监管局重点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45个大类食品1796批次,合格率为98.1%,监督抽检网购餐饮食品97批次,合格率98.5%。同时,积极动员消费者广泛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公益抽检活动,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提升工作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坚持多措并举,结合职能职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依法清理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要求,组织召开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专家审查会,对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食品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整顿和增补、废止,重新发布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并将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目录公布在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网站。 二是审慎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每年发布征集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收集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报项目,召开专家立项审查会,形成立项建议,依法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征求意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湖南省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意见的复函》,发布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启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目前,我省已制定发布多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备案。 三是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职责。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计划,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并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平台上提交我省收集整理的多项意见建议,完成各项标准跟踪评价问卷调查,为国家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参考。 (三)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加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是开展专项联合整治。从2018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采取“双随机”和管检结合、检打联动的方式,对全省45个县市区72个乡镇341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全省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9.79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25家次,专项监督抽查13.45万批次,行政执法立案办结408件,司法移送31件,销毁问题农产品63.55吨、涉案金额1697.93万元,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另外,从2021年起,该专项整治行动再顺延三年。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针对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网络食品安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市场监管方面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针对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各地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规范餐饮加工制作流程,严格实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准入审查,确保入网商户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分支机构备案管理,督促网络餐饮食品服务第三方平台定期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整改证照未公示、实际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未取得许可入网经营等问题,提高网络经营平台在线商户的合规事。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核查处置,并按规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出现的“微信网店”等订餐等新模式,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规范指导,促进网络餐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强化电商平台监管。去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密集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也在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表明国家层面对平台经济领域监管力度的明显加强,预示着网络经济领域强监管时代的到来。其目的皆为压实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网络交易监测。2021年重点开展对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内容、以“长江野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的监测以及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试点对全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开展监测。下半年重点在“6·18”和“双十一”网络商品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开展定向监测,重点监测网络交易模式下的虚假宣传、附加退款条件、不提供发票、定金不退、使用违法格式合同、赠品不三包、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假冒伪劣等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多的交易行为监测。 六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对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七是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按照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新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12315平台,实现12315行政执法体系全省全覆盖。全面落实全省1231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政务服务热线、各类专属信箱、信访等方式转办的投诉举报,及时归集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分级处理,实现消费投诉举报全渠道在线汇集,便利消费者线上线下、随时随地投诉举报。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程,严格把握处理投诉举报咨询处理的时效性,切实提高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化水平,提升消费维权的服务质量和履职效能。 八是着力推进消费环境创建。建设保护网络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制定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餐饮、示范景区,开展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利用3·15、6·18、“双十一”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赔付试点。通过不断深入的消费环境创建工作,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方面 省卫健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在完善地方标准方面,将继续深入开展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加强标准的跟踪评价,认真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组织协调相关专家科学开展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加快完善我省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地方标准,积极推动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目录,供生产企业和社会大众免费查阅、下载和监督。在完善国家标准方面,鉴于国家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省卫健部门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间的会商交流,并将代表关于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建议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汇报,积极促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更科学更完善。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和消费维权保护,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依法公开发布等机制,严格落实问题和缺陷产品召回、下架、退市等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大力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个人信息滥用、预付式消费侵权和“保健”市场乱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多发高发领域及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经营者自律和自主监管。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责任制。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强化服务质量问题协同处理机制。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食品安全保障一定会得到较大提升。 感谢您对网络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周圣军 联系电话:0731-85693088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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