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6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4005296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1-04-2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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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63号建议的答复
田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湖南省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会同)的建议》收悉。通过实地调研及与您和省林副中心(会同)工作人员的现场沟通,综合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科技财务处、认可处、食品生产处等承办处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会同)建设与发展能有效弥补湘、桂、黔三省周边地区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仲裁检验和企业委托检验能力,对巩固怀化会同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该中心筹建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19年9月,我局发文批准成立湖南省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会同)的筹建工作,两年内将完成建设并通过省中心机构资质认定和验收。 下一步我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大对该中心的扶持力度:一是支持该中心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根据该中心的科研能力、研究方向、人才储备,支持该中心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省局自筹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为该机构的发展提供适当科研经费保障。二是支持该中心业务拓展工作。根据该中心的检验资质、资质认定产品范围,在茶叶、茶油、魔芋等食品以及竹木筷子、竹木砧板等林副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要求,支持该中心承担省级监督抽查以及怀化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支持该中心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管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提升该中心人员的抽样、检验等业务能力。三是在资质认定申报方面给予指导与帮扶。继续指导该中心按程序要求申报检验检测资质,及时发现并告知该中心资质申报时存在的问题,支持该中心尽快完成申报的各类林副产品的资质认定工作,确保中心资质认定时设备、人员、环境、检验方法、科研等各方面达到省级中心相关要求。 感谢您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邵雄 联系电话:0731-85693100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