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3000175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6-10 11:26
  • 主题分类: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

陈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柔性执法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通用的行政执法手段,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201910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调,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在我国上海、浙江、成都和我省常德市均以免罚清单的形式出台柔性执法相关政策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近年来,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出台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规定》(湘市监办〔202016号)。着力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三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二是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及基准》。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出台《湖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及基准》,明确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于处罚的具体情况,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为柔性执法提供相关依据。三是调研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调研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涉企执法工作开展基本情况,重点调研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首个免罚清单的起草依据和实施效果。协调指导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扩大免罚清单所涉及的领域,及时总结免罚清单制定和实施的经验和教训,为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四是调研企业对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的意见和建议。企业是行政监管的客体,市场监管应始终坚持育监管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做到履行职责,服务企业。为此,我们深入工业产品、食品和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对市场监管开展柔性执法需求、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涉企柔性执法相关制度和措施奠定基础。

为推动柔性执法在全省各行业和领域落实,充分发挥柔性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下阶段,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协调推动出台省级政策文件。积极协调推动由省司法厅牵头,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湖南省行政部门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涉企柔性执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创新涉企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法,规范涉企柔性执法实施程序,为全省各行政部门和各市州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积极推动省级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出台。总结借鉴外省和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免罚清单制度,于2020年下半年出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免罚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中免罚的具体内容。同时,加大对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落实免罚清单的督查和指导,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及时总结免罚清单实施的经验教训,为市州统一试点推行柔性执法,在其他行政监管领域全面出台免罚清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三是协调推动地级市开展柔性执法工作试点。协调柔性执法工作在地市级城市试点,推动试点城市司法部门牵头,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各行政监管部门依据自身监管职责,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免罚清单做法,出台本领域监管执法的免罚清单。通过城市试点,扩大柔性执法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从市场监管到文化旅游、农业、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为全省各行政部门出台免罚清单提供试点经验。四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各行政部门要把柔性执法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与柔性执法相关的监督机制,定期通报柔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既要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落实,又要防止执法腐败。五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实施柔性执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大涉企柔性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正面激励,努力营造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

联系电话:0731-85693904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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