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8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0498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1-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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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81号建议的答复
尹志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药店监管,规范抗生素管理及加大对套取医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抗生素类药品管理方面 抗生素类药物(以下简称为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特别是滥用,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对患者、社会、环境都带来了巨大挑战,成为当前医药领域必须重视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原省食药监管系统大力推进抗生素购销环节监管,竭力规范药品零售环节抗生素购销行为。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认真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设置专有标识,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加强对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和其在岗审核处方的监督检查。针对执业药师缺口的问题,今年又出台了《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工作的通知》(湘药监发〔2019〕6号),对药品连锁企业门店执业药师配备和远程审方工作提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日常监督检查中凡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处理。 二是严格专项整治,严惩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原省食药监局全面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比如,在2017年开展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专项整治中,全省共责令整改药品零售企业2068家,撤销GSP证书117张,清理挂证执业药师40人,通报卫计委433家,联合卫计委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张,立案查处案件2044件。在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中,一旦发现有未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的行为,依法严查,比如,2018年全省共对363家药品经营企业展开飞行检查,撤销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1家、零售药店GSP证书72家,移送案件51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1份。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正确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使用抗生素。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合理用药意识,我局每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安全用药手册,发动省内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对合理使用抗生素等用药知识展开科普教育,使规范购买处方药、滥用抗生素的危害等用药常识得到广泛宣传。同时,近两年长沙、株洲等地在药店内推行“微问诊”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由医生远程诊疗后确定是否需要使用抗生素,有效提升了群众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的意识。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罚则规定不够严厉,且药品处方来源不足是影响药品零售企业规范销售处方药的重要因素,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等违法行为,具体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我局将建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抗生素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业药师、药师的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执业药师的培训指导,使之成为公众合理购买、使用抗生素的倡导者和执行者。三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抗生素销售行为监管。我局今年将打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尤其是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列为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现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的,将严格依法查处、监督整改到位。四是推动解决处方来源和处方真实性的问题。我局将不断创新管理模式,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推动医疗机构处方共享,确保处方来源合法,真实性可靠,目前长沙市已探索试点此项工作。五是继续加大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宣教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用药科普活动,加大对不合理用药、滥用抗生素严重后果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合理、安全用药意识,营造规范购买、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良好大环境。 二、关于强化套取医保资金的监管力度方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已列入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今年全国两会的首场部长通道上,国家医保局胡静林局长强调“要扭转和改变医保基金管理‘宽、松、软’的现状,要通过压实各级相关部门的责任,使医保基金监管制度长出牙、带上电”。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也将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健全医保监管体系和加强医保监管队伍建设,列为今年医保工作的重点。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将打击医保卡购物套现等违规行为确定为2019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全省范围的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彻查彻处。 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医保卡使用相关政策规范,违规案件处理通报”等列为2019年4月全省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之一,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深入宣传,增强参保人及社会各方医保卡规范使用自律意识,震慑购物套现等违规行为。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控能力。将零售药店“专用窗口视频监控、大数据比对、进销存核查、实地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等纳入监管日常工作,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举措,全面监管医保卡违规使用现象;联动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情报线索共享、重大问题协商工作机制,同监管、共查处,构建联合高效的执法监督防控体系。 四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建立诚信申报管理机制,建立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改革。推行待遇清单制度,完善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推进医保卡异地联网结算,积极推行医保个人账户制度改革和门诊特殊病制度改革。 感谢您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 联系电话:0731-88633351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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