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7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04961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1-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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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78号提案的答复
陈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推进品牌建设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树立质量标杆。政府质量奖是各级政府在本辖区内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对于促进当地高质量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家设有中国质量奖,中车时代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成为中西部地区第一获此奖项的企业。中联重科、三一重工、衡阳特变电工、湘潭迅达科技、株洲机车等5家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我省省长质量奖从2010年设立以来,已开展5届,共有28个企业获奖。全省14个市州政府均设立了“市(州)长质量奖”,72个企业获奖。 (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打造特色湘品。近年来,我省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实施精准扶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结合全省各地产业发展布局,以“扶持贫困县,消灭空白县”为目标,不断扩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总量和覆盖面。目前,我省已对78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334家,分布在全省14个市州、92个县市区。在已实施保护的产品中,有71个产品属初级农产品或农产品加工品,其中41个产品覆盖了39个贫困县市,尚有12个贫困县未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2015年在新晃建成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017年安化黑茶列入中欧“100+100”中方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名单。据统计,2018年,全省地理标志产品年总产值达1300多亿元,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有力助推了全省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 (三)关于“湖南名牌”产品的情况说明。“湖南名牌”产品从1995年开始评定,有效期为3年,覆盖了全省所有制造业和物流、旅游、汽车等服务行业。这些名牌产品已成为我省新型工业化的骨干力量和质量强省的标杆示范,在鼓励创新、精准扶贫、质量强省、质量提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进了“湘品出湘”、“品牌强省”建设,推动实现从产品到品牌的转变。2018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清理名牌评选认定活动,2018年12月我省停止“湖南名牌”评选认定工作。明确:一是由质监部门直接组织名牌认定的,应停止相关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应尽快终止委托业务。由本级人民政府部署开展的,应抓紧向政府专门汇报,并暂停相关工作;二是依照法定程序推动做好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转到品牌建设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四是鼓励与政府完全脱钩的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政府部门要做好引导和监督。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将文件转发各市州,按要求清理。2018年12月13日下发《关于停止“湖南名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函〔2018〕20号),从2018年停止了“湖南名牌”产品认定活动,同时对“湖南名牌”认定活动的文件依据进行逐步清理,要求市州严格按文件要求停止各地的名牌评选认定工作,并告知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湖南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将不再进行。 二、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情况。近年来,省发改委大力鼓励民营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在省发改委负责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认定中,取消了对申报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规模的要求,将重点聚焦在企业的研发实力上,为众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建设高层次的创新平台打开了渠道。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我省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2017年,省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湖南省新进“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盈利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办法》(湘发改工〔2017〕644号),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团队进行奖励,进一步调动和提高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2018年,省发改委代起草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4号),提高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三、加强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省人社厅积极搭建人才引进平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18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以“精准服务促就业,汇聚人才助发展”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在招聘现场设立政策服务工作平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求职者,现场办理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的民营企业,立即兑现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并为企业和求职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及创业培训。本次活动共有6841家民营企业参加,帮助民营企业发布15.24万个缺岗信息。 (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省人社厅一方面,全省创新开展创业服务三湘行系列活动,从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省级通过设立创业服务三湘行活动日、建立创业服务微信平台、开设潇湘创业训练营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各市县区成立了创业服务三湘行活动工作机构,开展了精准扶贫、“三送进社区”、创业服务下乡村等专题活动,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另一方面,省、市及部分县区级人社部门组织成立了“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和创业培训讲师团”,储备各类创业服务指导专家、优秀创业培训讲师800多名,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创业服务活动、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孵化民营经济实体的摇篮。全省共建成各级由人社部门认定、管理的创业孵化基地165家,其中,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4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85家。2018年,择优评选45家孵化基地给予奖补资金扶持2100万元,主要用于入驻民营经济实体租金减免、项目扶持、事务代理、人员培训等。 (四)省科技厅将落实“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国家级和省级高端外专项目、“海外名师惠三湘”引智工程、省科技领军人才计划、湖湘青年英才计划,启动院士带培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 (五)大力落实《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服务指导民营产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大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各类主体的创新成本。 (六)贯彻落实《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助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省科技厅将主动从项目支持、平台建设、产学研对接等方面做好创新创业服务。 四、关于“政府要通过制定税收、金融、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扶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自主创新,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固定资产。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采取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发改委将在各类规划和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需求和现实发展条件,争取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有利于创新、有利于扩大企业规模的政策环境。 省人社厅一是针对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担当作为,抓紧梳理完善人社领域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就业服务,多渠道支持民营企业用工需求,落实好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创业等政策措施。三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培训就业直通车”活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联系电话:0731-85693292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