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8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04927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1-13 16:30
  • 主题分类: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89号建议的答复

罗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专利收费减缴的政策问题。20167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可以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上述规定是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专利申请状况就专利收费政策作出的调整,对于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创造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上述政策针对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并未覆盖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万元的大中型企业。为此,您站在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作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降低大中型企业专利维护成本、鼓励高质量专利申请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专利收费减缴政策的具体意见,对此我局表示高度赞赏。考虑到专利收费是一项法定的国家行政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制定及其调整的权限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您的建议,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专利收费政策提供参考。

二、关于我省大中型企业专利的资助问题。近年来,为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加快知识产权强省步伐,我省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专利扶持政策,加大了对专利授权、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的资助力度。大中型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重要主体,成为各级专项资金的主要资助对象。在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的700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除去发明专利授权、国际专利申请等事后补助资金外,通过企业专项主要安排给大中型企业的资助金额就超过4500万元。如您所在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中成效显著,2016年、2017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资助40多万元,2018年获得企业专项资助资金30万元。下一步,顺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主线,以引导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和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大对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的资助力度。作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力军的大中型企业,必将享受到更大、更多的政策红利。同时,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对您所在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也期盼贵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处

联系电话:073185693266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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