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04923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1-1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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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2号建议的答复
蒋政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假冒伪劣爱下乡,打假存真要跟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每年将开展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作为年度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大农村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2018年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0.53万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9万件;抽取肥料样品468组,抽查样品中,不合格样品30组,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案件48件,案值81.68万元,罚没金额45.69万元;加大投诉举报受理力度,12315、12365、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和消委组织共受理各类涉农投诉、举报、咨询10.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300万元。通过连续多年的专项整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经营秩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消费信心逐年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地区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质量问题的危害性,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力度不够,执法整治不到位,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导致监管难度大,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村消费者的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往往把产品价格的高低作为选购商品的重要条件,忽视质量安全,发生消费纠纷后维权意识不强,从而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源源不断向农村市场流入。三是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导致查办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案件的积极性不高,监管执法时往往立案多结案少、小案多大案少、常规案件多有影响的案件少。 三、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涉农重点产品、重点场所的监管。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器、农资等产品,针对面向农村市场的市(地)、县及中心镇的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突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积极督促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管理义务,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意识。积极引导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退市、产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防止来路不明和问题产品进入市场。二是加大对涉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将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器、农资等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产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假冒伪劣产品源头治理整顿,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三是提升农村地区投诉举报处理效能。整合现在消费投诉举报热线,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平台统一整合至12315投诉平台,方便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一会两站”建设,扩大投诉站点农村覆盖面;加大网上投诉平台建设,让农民朋友足不出户即可投诉。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693000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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