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0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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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8-07-2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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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狠抓质量提升,助推开放崛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质量提升举措及成效
近年来,湖南省质监局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为契机,提升大质量、助推大产业、服务大市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有效推进。
(一)迅速宣传学习,广泛调研起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颁布后,一是迅速组织学习宣传。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迅速下发通知对深入学习贯彻统筹进行安排。省质监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扩大会议,全面学习了《指导意见》,并邀请省政协、省委政研室、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生产力学会有关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行了专题研讨,邀请总局参与《指导意见》起草工作的同志就其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和政策措施对全省各市县130余名质量管理工作者进行培训,以湖南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编印质量提升学习资料发放各成员单位。二是加速推动质量提升工作调研。省质监局参照总局做法,成立了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省委政研室专门组织质量发展政策研究,省质监局联合省生产力学会、省政协经科委专程赴河北、浙江等地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三家同时开展质量强省、质量提升征文活动,召开高规格会议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三是抓紧出台省委省政府质量提升方案。省委秘书长、分管副省长亲自批示我局加强调研、代拟方案。省质监局欧阳局长迅速组织成立文件起草小组,于2017年10初完成了《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并报分管省长。目前已两次征询各市州意见、两次征询省局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意见。并召集市州和处室负责人专题研讨,听取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40个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和省直党群单位意见,计划3月底正式提交省委省政府按程序讨论审定,最迟6月底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
(二)注重高位谋划,完善政策体系。一是高层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质量强省首次写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许达哲省长专程带队到省质监局调研,提出了“质量是政治、质量是生命、质量是效益”理念,4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质量强省建设,专门邀请国际标准化主席张晓刚来湘举办标准化讲座。省人大、省政协多位领导带队到质监局调研,带队深入一线指导质量提升工作,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省政协今年还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三大调研课题中的第一项。二是制定政策措施。为强力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湖南省政府于2017年6月印发《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2号),将质量提升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高规格召开湖南省质量工作大会,省长亲自到会并对质量提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市、县三级参会人员超过4000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七大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2018年湖南省质监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提升全省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水平。三是推动各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将质量提升行动纳入2016-2017年度省政府对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市政府重视质量提升工作。湘潭、株洲、永州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质量强市、强县、强区活动。湖南日报、红网连续两年开展“质说湖南”活动,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发表文章35篇。
(三)选准主攻方向,聚力质量提升。质量提升是新时代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当代质检人的责任与担当。一抓质量管理升级。启动“湖南省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评价体系研究,被列为国家质检总局政策理论研究重大课题。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以中国质量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为载体,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举办2期“湖南省质量管理高级研修班”,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汇编》,引领广大企业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召开全省第三十八次QC小组代表大会和成果发布会,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二抓质量品牌建设。按照政府培育、企业创建的思路,实施精品名牌培育工程,中车株机、隆平高科等2家企业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8家企业获得第五届省长质量奖,总数达到28个。14个市州设立政府质量奖。新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9个,总数达到77个,保护范围覆盖92个县市,获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达到329家,年产值突破1200亿元。印发《湖南制造百户重点企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百户重点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新增湖南名牌301个,总数达到800个。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区域品牌创建,韶山红色旅游园区、宁远舜帝陵旅游区等2个产业集聚区率先通过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文审。三抓“双零”活动开展。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核心,在电线电缆、验配眼镜、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百户重点企业向社会进行“质量信誉承诺”。制定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开展需求调查,帮助企业在质量管理、产品和标准水平、计量手段、自主创新等方面找差距、查原因、定措施,一品一策编写质量提升指导意见书。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帮扶,针对11个行业53个企业开展“质量专家进企业”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与品牌诊疗式服务。引导质量奖获奖企业将配套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范畴,组织召开重点产品质量提升研讨会,推动全生产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四抓质量专项整治。紧紧盯住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深入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累计检查单位8647家、设备3.25万台(套),排查隐患4896处。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的批示精神,对全省66家电线电缆获证企业开展地毯式专项行动,对企业领导进行了专项约谈,消除这一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的充分肯定。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督促11家企业主动备案召回缺陷产品15批次,涉及产品125994件。充分发挥市场买样等群众性监督模式,组织消费品市场购检14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48批次。
(四)抓住关键环节,夯实质量基础。计量、标准、论证认可、检验检测是推动质量提升的技术基础,是推动质量提升的关键。一抓国家政策的配套到位。落实部省合作备忘录,积极协调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长株潭城市群创建“中国制造”质量技术基础综合示范区试点的批复》,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领域改革试点。二是抓计量技术基础的不断夯实。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4项,检定计量器具214万台件,强检覆盖率同比增加了10%。首家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对879家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实施监测,获批建成国家计量器具形式评价实验室7个。推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17家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三抓标准引领升级。成功召开ISO/TC264、TC96国际年会,颁布9项烟花爆竹国际标准,填补了国际和国内两大空白。主导或参与制订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国际标准13项、国家行业标准42项,总数分别达到99项、1073项。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发展,制订地方标准224项,总数达到1659项。新创农业、工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区78个,总数达到434个。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公开标准13752项,制定团体标准8项。开展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2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5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4个。四抓检验检测的作用发挥。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正式获批立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签约授牌,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通过项目评审,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基地完成设计审查及土地变更,省检验检测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启动应用。国家标准创新基地、星沙检测平台、国检中心建设等检验检测项目打包为“质监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纳入省规划纲要专栏。新建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4个,检验能力覆盖我省97%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我省率先创办检验检测产业园,目前集聚检测装备制造与技术服务企业70余家,综合产值突破50亿元,成为全国极具特色的一面旗帜。五抓认证认可的规范提升。加快发展市场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取得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达1443家,已覆盖建筑、食品、疾控、环境、机动车等20多个领域。新增各类认证企业5362家,通过证后监管注销、撤销资质认定证书118张。“两型”认证被国家列为“两型”改革试验区的重大项目,全年认证“两型”机关、“两型”村庄、“两型”企业80家。国家认监委在长沙召开部际联席会,推广我省“先标准后认可、宽准入严监管”的成功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质量共治氛围与质量提升还有差距。质量提升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当前我省政府质量监管责任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边界还没有完全厘清,政府引领、企业主体、社会协同、人人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质量社会共治的理念还不深入,行动还缺乏合力,质量共治共享的机制和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二)生产企业规模偏小,质量提升基础薄弱。作为中部省份,我省工业起步较晚,规模以上知名企业数量较少,产业集中度不高,生产技术还不够先进。在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投入不足,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数量不多,产业同质化问题突出,产品结构不够合理。
(三)品牌形象与服务水平还不相匹配。省内知名品牌不多,无一品牌入围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也仅8个上榜,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品牌附加值及影响力低、售后服务明显滞后等问题,已成为影响我省产业和企业转型升级的最大障碍。
(四)质量基础与研发投入还不相对称。一些企业重质量发展管理轻基础保障,有研发基地无系统投入,有基础实验室无专职技术员。有的企业只重视短期投资,基础研发和质量管理形同虚设。
(五)质量基础现状与质量提升要求还不相适应。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率偏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目前全省有检验检测机构1340家,除89家省级机构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外,其余机构分布在14个市县、112个县市区和21个行业,“分布散、规模小、实力弱、管理差”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质量提升工作机制。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为契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积极推动将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调整为省质量发展委员会,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省政府分管质量负责同志为常务副主任,增加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党委部门为成员单位,强化对质量提升工作的统筹部署和协调推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建立质量提升督促协调机制,综合运用会议推进、督查推进、考核推进等手段,实施单月质量调度、季度质量议事、半年情况通报,年度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组织质量提升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联合相关质量部门签订质量提升责任状,发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形成统筹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合力。
(二)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力争6月底以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开展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分行业、分领域扎实有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实施七大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区域、行业与重点产品,分别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质量提升方案和规划,全面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高质量供给水平。以提质量、树品牌、促发展为目标,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品牌,建设“品牌湘军”,推动“湘品出湘“。深入开展 “质量提升进园区”行动,组建6大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专家团,深入园区开展质量技术讲座和咨询的巡回服务。对接“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标和创标活动,支持优势企业将核心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建立完善北斗卫星应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食品加工、烟花爆竹产业标准体系。落实制造强省“1274行动”,推出我省12大优势产业质量提升的标准指南,为企业提供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服务。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质量强农工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标准体系,新培育43个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好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检验检测公平服务共享平台、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支持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园建设。
(三)大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加强质量信息平台建设,拓展“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功能,加大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推进与有关单位和系统内部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修改完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坚守诚信底线。建立质量“红黑榜”诚信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实施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联合总工会、经信委等部门,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评选活动,积极打造“技能湘军”,表彰“湖湘工匠”。联合高校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才,采取组织到示范区与质量标杆企业观摩学习、组织质量奖企业进行巡回讲座、组织质量专家到园区讲授质量知识等方式,传授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采取各种形式支持各类优秀质量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企业全员质量素质提升活动,鼓励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
(四)强力推进政府质量考核。按照省政府关于“一定要严肃、严格、严厉,拉开差距,促进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质量主管部门和市州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发挥好质量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围绕“四大质量”建设的重点工作确定考核权重,体现政府质量考核综合、系统、全面的特点,进一步改革考核方法,完善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促进质量提升取得实效。指导推动开展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责任传递到基层第一线。探索建立质量考核与质量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着力推动质量发展在各行业各领域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联 系 人:张 健
联系电话:0731-89967043,13787155705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