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监管职责现状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第四十一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管管理”;省政府的”三定方案”(湘政办发〔2014〕107号)明确质监部门“承担省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以上法定职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但没有明确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部门。我局2016年分别在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全国政协调研会上建议:“进一步明确食品相关产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部门,完善监管链条,保障质量安全。”
二、质监部门对食品用塑料制品的履职情况
根据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食品用塑料制品纳入生产许可管理。截至目前,我省共有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454家,占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75.8%。近几年,质监部门认真履职,建立了省局牵头组织指导、检验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审查机构负责技术核查、地方质监局承担日常巡查执法的监管工作体系。我省食品用塑料制品质量水平基本稳定,质量安全风险基本可控。
一是严格许可把关。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许可制度,实行受理、核查、审批“三分离”,严格按照GB4806.1-2016中“产品信息”的要求审核产品标签,要求企业必须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并要求标签位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醒目处。2017年共换发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97张,注销许可证书3张,对2家不能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不予许可。今年初,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已倒闭、已终止、已搬迁的生产企业,按照法定程序注销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书59张。二是加强监督抽查。2017年共完成食品用塑料制品省级监督抽查1112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98.2%。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总量)12项次,使用性能(负重性能)5项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寄送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使用、消费环节起到了警示作用。对20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并全部复查检验合格。在不合格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后处理上形成了严密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实施风险管理。2014至2016年对一次性餐饮具、塑料油壶、塑料吸管等食品用塑料制品开展了省级风险监测工作,共采样358批次产品,检出问题样品9批次,问题样品检出率2.5%。根据分析,湖南地区的食品用塑料制品风险较低。四是强化证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2017年随机抽查了78家食品用塑料制品企业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平均得分82.1分,发现高风险企业3家。省局及时向社会通报了监督检查情况,并要求地方监管部门限时帮助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全省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无证两超”、标签标识不规范、伪造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89人次,端掉黑窝点3个。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年初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两节两会”执法打假行动,结合我省“护老行动”方案,统一部署了全省食品相关产品执法行动。2017年全省质监系统共计办理食品用塑料制品案件13起,主要是企业无证生产、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七是实施质量提升。会同行业协会在食品用塑料制品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约谈、技术人员下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定点培训等措施,督促企业严格管理关键控制点,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行业质量水平。在国家、省级抽查中,食品用塑料制品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八是开展宣贯培训。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为契机,编制《科学选择 安心使用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常识和安全知识》宣传资料4.5万册,发放给学校、街道、企业,普及社会面食品用塑料制品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召开2次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食品用塑料制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省级证后监管情况等,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对226名市县质监局的监管人员和67名行政许可审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496名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和强制性标准宣贯,提升了基层的监管执法水平和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九是发挥技术支撑。积极开展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的研究,起草制定了《多层复合膜袋》、《油壶》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推进科技攻关,我局开展了《塑料制品中塑化剂对植物油污染的研究》,经过一年的科技攻关,查清了茶油中塑化剂的来源,提出了避免茶油产品受到塑化剂污染的措施,找到了有效去除茶油中塑化剂的方法,彻底解决了困扰我省茶油生产企业多年的塑化剂污染之忧。今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决定将该研究成果向全省茶油生产企业进行推广运用。启动了食品包装塑料及回收塑料材质鉴定研究。“国家食品接触材料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今年投入850万元采购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引进了2名硕士研究生,鼓励支持3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为我省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用塑料制品的履职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将食品包装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按规定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用塑料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并将索证索票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该产品督查督办的力度。
四、食品用塑料制品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监管情况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1、质量安全仍有风险。我省80%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加工企业是小微企法业,其生产卫生条件较差,原辅材料管控不严,出厂检验难以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证、超范围生产、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加之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唯利是图、粗制滥造是以上问题的根源,也是食品用塑料制品质量安全风险所在。2、基层监管力度不大。由于机构整合、人员异动,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亟待提升。3、制度标准尚需完善。全国上下至今仍没有建立完整、配套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制度和办法。部分法律标准执行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然而按照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要按照标准开展出厂检验几乎不可能。新公布实施的部分检验方法标准执行难。
五、下步工作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底线意识,切实加强食品用塑料制品等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质监体制改革,完善考核办法,突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的重要地位,厘清上下职能边界,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二是完善监管办法。将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制度作为工作重点,推动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卫健委(卫生计生委)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时反馈标准执行中存在的困惑、问题及修改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质监部门将进一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泛宣传食品用塑料制品常识和安全使用知识,使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感谢你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质监局监督处
联系人:张迎四
联系电话:13973131161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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