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430S00/2024-023194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
- 发文日期: 2024-03-1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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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4年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承担棉花、苎麻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纤维及纤维制品 监测、科研等相关事务性职能。 2.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抽 查、品质调查、评价评估、风险监测、执法办案、投诉举报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3.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复检、质量抽验、仲裁检验工 作。 4.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纤维 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5.承担国家苎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日常工作。 6.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的标准制修订、培训交流、检测技 术开发工作。 7.承担全省纤维及纤维制品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 作。 8.向社会提供纤维质量检测相关技术服务。 9.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部、党务人事部、质保法制部、质量监测部、棉花公检部、质量检验部共6个部门。具体为: 1.综合部。负责文秘、财务、宣传、机要、安全、保密、 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党务人事部。负责党建、群团、纪检监察、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会等工作。 3.质保法制部。负责质量管理、法规宣教工作。负责对本省棉花、苎麻等纤维公检工作质量的抽查抽验。 4.质量监测部。负责纤维和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承担苎麻产品国抽的抽样、纤维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5.棉花公检部。负责棉花公证检验和絮棉制品检验工作。负责全省棉花检验技术管理、标准制修订、科研工作,组织全省棉花检验技术交流活动。承担全省纤维计量检定站日常工作。 6.质量检验部。承担苎麻的公证检验工作.承担非棉纤维和纤维和纤维制品的检验、科研、检测技术开发和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无下属预算单位,因此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708.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43.4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41.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222 万元,其他收入 0.74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94.7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94.7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将第一批中央资金棉花公检费纳入预算,而今年将第一批中央资金纳入了初预算。 支出预算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1708.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340.92 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25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7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2.5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94.7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将第一批中央资金棉花公检费纳入预算,而今年将第一批中央资金纳入了初预算;今年还增加了标准化项目、计量监管(棉花水份测定仪计量检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708.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40.92 万元,占 78.50 %;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占 0 %;教育 25 万元,占 1.46 %;科学技术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72 万元,占 9.53 %;卫生健康支出106.98万元,占 6.26 %;住房保障支出 72.5 万元,占 4.2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925.44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1.25万元,占83.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66万元,占10.01 %;商品和服务支出61.53万元,占6.65 %。 项目支出 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782.68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 支出 755.06 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等方面; 资本性 支出 27.62 万元,主要用于检验能力提升项目、办公设备采购等方面。具体为:产商品质量抽查与风险监测85.89万元,占比10.97%;标准化7万元,占比0.89 %; 检验检测能力提升20万元,占比2.56 %;纤维公证检验经费663.05万元,占比84.72 %; 计量监管经费(棉花水份测定仪计量检定)6万元,占比 0.77%;2024年单位资金预计收入(麻类纤维公证检验检测能力保障项目)0.74万元,占比0.09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 61.5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38.93 万元,下降 69.3 %,主要是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今年在职人员比去年有所减少,今年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数比去年大幅度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6.5 万元,主要是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今年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数比去年大幅度减少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举办会议,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次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25 万元,拟开展党员党性修养、业务(送外)、棉花公检相关培训(送外)、干部素质提升 培训,次数 约15次,人数 81 人,内容为 党员党性修养、检验业务(送外)、棉花公检相关培训(送外)、干部素质提升 ;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经费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2.62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27.42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15.2 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3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5 台(不含车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0 台(不含车辆)。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266.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25.44 万元,项目支出 340.74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