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07 00:00 信息来源:

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类型

(一)干部交心谈话。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主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处室负责人与干部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局主要领导与学习中心组成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班子建设不定期向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之间,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干部对组织、对班子、对工作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工作意图和思路,调动班子成员和干部积极性。

(二)人事调整谈话。在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前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征求意见谈话,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和退休时,由各级领导分别谈心谈话。厅级干部由局主要领导谈话,处级干部由主管组织人事或业务工作的局领导谈话,科级干部由人事部门谈话。干部提拔、调整交流的谈话,重点帮助干部了解新任职务特点和岗位要求,在激励、勉励的同时提出希望,及时提醒。对参与竞岗未任用的干部谈话,主要做好疏导与疏通工作,增强干部信心,帮助其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退休时的谈心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听取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思想疏通谈话。对新进入局机关工作的干部,对思想有波动、工作有压力、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的干部,由机关党委负责人、机关党委委员或支部书记及时进行沟通谈心谈话,了解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与需求,关心爱护他们,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能解除思想顾虑,调整心态,疏通心结,安心、舒心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四)考核反馈谈话。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平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结束后,对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由分管领导与被考察对象进行反馈谈话,肯定其工作业绩,指出不足,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修正完善自我。

()提醒诫勉谈话。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负责重点工程、外出挂职、出国出境时,或基层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由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醒其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对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工作失误造成负面影响,民主考核比较差,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群众投诉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六)服务回访谈话。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与效能,由分管局领导会同相关处室负责人定期对市县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发明人、案件当事人等进行回访或征求意见谈话,每季度12次,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后反馈给相关处室和窗口服务人员,及时总结和改进。

二、谈心谈话的形式

(一)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干部职务任免、岗位交流、青年工作等,可进行集体谈话。

(三)个别谈话。针对干部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四)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三、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以诚相待。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推心置腹,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注意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严肃认真。谈心谈话既谈工作也谈思想,既谈成绩更要谈不足,不回避矛盾,讲实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有的放矢。谈心谈话要突出主题,明确对象,合理安排时间。主谈领导事先了解谈话对象的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用好成果。谈心谈话时要作好记录,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针对干部思想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对策措施。组织人事、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及时汇总谈心谈话情况,分析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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