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5.12)
(一)欧盟推出新生物技术战略以提升全球竞争力,缩小与中美差距 欧盟新生物技术战略旨在将研究、临床开发及生产制造环节保留在欧盟境内。 欧盟委员会提出的《生物技术法案》旨在建立一个助力生物技术更快进入市场的框架,从而提升欧盟相对于中国和美国的竞争力。委员会在12月16日的提案中承认,欧盟在将科学创新转化为商业化产品及规模化生产方面落后于全球其他地区。欧盟卫生专员奥利维尔·瓦尔海利在提案发布时表示:“我们需要一部《生物技术法案》,通过打造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产业、金融和监管环境,将欧洲重塑为全球生物技术强国。” 该法案通过推行某种“欧洲制造”模式,旨在支持生物技术产业,加速生物技术产品的开发与市场准入,并对那些能够强化欧洲产业基础的项目予以奖励。 以下是欧盟为吸引各国将生物技术活动留在本区域所提供的主要措施,涵盖从扩大融资支持到延长专利保护等多个方面。 扩大融资渠道与简化获取 根据欧盟委员会数据,过去十年间,欧盟生物技术产业的增长速度是欧盟整体经济增长速度的两倍以上,已成为经济生产力最高的行业之一。然而在同一时期,美国在健康生物技术领域的风险投资额达到约2190亿欧元,而欧盟仅为250亿欧元。 《生物技术法案》引入了一项新工具,即“健康生物技术投资试点计划”,该计划将与欧洲投资银行集团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设立。其目标是动员巨额资本,包括欧盟公共资金、各国国家计划以及公共投资者资金,旨在于未来十年内每年筹集约400亿欧元,用以支持欧盟境内的企业。 同时,符合《生物技术法案》要求的项目将在现有资助工具下获得“特别考量”,主要渠道包括“投资欧洲”计划、凝聚政策工具以及2028-2034年欧盟新长期预算中的“欧洲竞争力基金”。 简化行政程序 为便利欧洲企业运营,该提案缩短并简化了临床试验程序,使制造商能更快将产品推向市场,特别是针对跨国临床试验和先进治疗药品(包括基因、细胞和组织疗法)。欧盟委员会数据显示,过去十年间,欧洲临床试验的全球份额从2013年的22%下降至2023年的12%,而同期中国的份额则从5%上升至18%。 目前,欧盟临床试验的审批时间长于美国、中国和日本等竞争对手。在欧盟进行跨国临床试验平均需要约113天才能获得审批决定,而在大多数国家此流程通常不超过60天。 延长知识产权保护 除资金工具外,该提案还增加了其他激励措施,旨在将研发和生产制造环节留在欧洲。其中包括在现有专利保护基础上,对根据欧盟法律开发和授权的某些创新药品额外提供12个月的补充保护期。该法案还为新型健康生物技术产品引入了“监管沙盒”机制,允许制造商在现有框架之外的受控条件下测试创新,以加速前沿技术的开发。 强化欧洲产业基础 最后,该提案为在欧盟本土落地实施,且其基础设施和技能有助于强化欧盟产业基础的健康生物技术项目,设立了“战略性”和“高影响力战略性”标签。提案将此类项目定义为能够在全价值链(从研究、临床开发到生产制造及部署)中实质性增强欧盟综合能力的项目。例如:大规模生物技术开发加速器和测试基础设施、先进疗法专业中心以及与生物防御相关的项目。 根据提案,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在规划资金和基础设施(包括欧盟层面和国家层面)时,应将这些项目作为优先事项予以对待。 (二)印度工业联合会2025年全球科技、研发与知识产权峰会在新德里举行,聚焦深度技术与知识产权合作 CII(印度工业联合会)2025年全球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峰会近日在新德里闭幕,会议高度聚焦科技、研发及知识产权,将其视为推动印度技术自主性不断增强的关键驱动力。EPO(欧洲专利局)于12月16日至17日参加了CII全球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峰会,展示了其在欧洲专利体系中的角色,并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和行业领袖进行了交流。 本次峰会汇聚了来自产业、政策与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体现了印度创新生态的广泛性,与会者包括塔塔钢铁、塔塔汽车和马恒达等企业的代表。讨论强调,印度的创新目标与EPO促进全球知识产权卓越发展的使命高度契合,双方在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深度技术开发以及加强欧印合作方面拥有共同优先事项。 欧洲专利局首席战略官罗伯塔·罗马诺-格奇在主题演讲中指出,专利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资产,其作用超越保护本身,能够促进知识共享并加速以创新为主导的全球性挑战解决方案。通过开放专利信息并将创新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对齐,我们可以促成更绿色的技术、更具韧性的农业以及包容性增长。当创新被赋予明确目标时,它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社会、商业和人类进步的向善之力。她还就欧洲专利体系进行了交流,包括EPO作为《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的作用以及统一专利的重要性,并强调了全球知识产权合作在加速创新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创新增长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 印度近期的知识产权表现是此次讨论的重要背景。2024年,印度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超过10万件,其中超半数于本土提交。此外,发言人指出,2023年全球专利申请量增长了15.7%,专利授权量激增149.4%。同时,印度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从2020年的第48位跃升至2024年的第39位。这些趋势凸显了印度作为创新枢纽的地位日益提升,同时也体现了其作为国际合作相关伙伴的重要价值。 (三)提升专利质量:EPO推出公众意见提交新工具并优化加速审查程序 为更好地服务用户并强化专利体系,EPO(欧洲专利局)正式推出两项新举措:全新在线工具将便利公众对审查中的申请及异议程序中的专利提出第三方意见,同时将优化加速程序,将快速通道服务聚焦于审查阶段以最大化时效优势。这些措施体现了EPO依据《2028年战略计划》持续提升服务可及性、透明度和专利质量的承诺。 全新的第三方意见在线提交工具 自12月15日起,公众可通过MyEPO门户、EPO在线服务平台及官方网站上的相关工具,就欧洲专利申请及处于异议程序的专利提交书面意见。意见材料可附具佐证证据,并允许匿名提交,但实名提交将有助于推动审查进程。 所有提交材料将由审查部门或异议部门进行评估,并录入欧洲专利登记簿的公开案卷。EPO通过该工具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认可社会监督对维持高水平专利质量的重要作用。 精准化加速审查机制 鉴于目前EPO所有检索均能在六个月内完成,检索阶段加速已无必要。自2026年2月1日起,PACE(欧洲专利申请加速审查)计划将仅适用于实质审查阶段。此项调整确保EPO的专业资源集中投入于对整体审查周期影响最为显著的环节。同时,EPO已优化用户咨询处理流程以强化综合服务支持。 PACE计划是申请人加快欧洲专利申请处理进度的可选方案之一。一旦提出PACE请求,审查部门将在申请人所有程序性行为中最晚之日起三个月内发出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四)欧盟议会报告支持为AI训练实施强制版权许可 欧洲议会于本年十二月发布的报告主张对用于人工智能训练的版权作品实施法定强制许可,并认为这是平衡创新利益与创作者及权利人公平补偿的最可行且“福利更优”模式。 这份53页的报告指出:“强制许可制度可保障作品获取的广泛性,由监管机构设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率则能平衡权利人、AI开发者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从而通过许可费支付形成激励,确保足够的新作品持续产生,以维持AI系统的长期价值。” 这项题为“版权与人工智能的经济学”的研究,由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托其司法、公民自由与机构事务政策部门组织,并由洛桑大学商业与经济学院克里斯蒂安·波伊克特教授撰写完成。 研究报告得出结论:“仅依赖(自愿)许可市场,可能因高昂的许可获取成本及权利人选择退出而导致可用训练数据不足。不支付报酬的版权例外规定,则可能削弱未来创作的激励。既不支付报酬又允许选择退出的版权例外,似乎是最差的政策选项,因为退出机制会减少对现有数据资源的获取,且无法为数据的持续产出提供资金。” 该研究借鉴了历史上针对早期颠覆性技术创新(如1999年Napster的出现)对版权作品市场影响的法规与监管应对经验,以汲取教训如何避免错误应对AI。 研究发现:“Napster等点对点文件共享服务导致了大规模的需求端版权侵权,但通过诉讼或更严苛的执法被证明基本无效。证据表明,法国和瑞典宣布反盗版法律后,销售额仅出现短暂增长,此效应通常在六个月内就会消失。虽然法律手段成功关停或屏蔽了某些未经许可的服务,但替代方案迅速出现。同样,针对个人用户的诉讼未能遏制盗版,相关主体的自我监管也未能减少未经授权副本的供给。” 报告对为AI训练实施宽泛版权例外的益处持同等悲观态度。报告称:“废除训练数据的版权保护虽能最大化短期获取,但可能抑制未来创作的激励,来自图库摄影与内容平台的早期证据已有所提示。关键在于构建一种既能将创作激励恢复到维持阈值水平,又可避免过高转移支付和行政成本的制度设计。” 报告提出,最优且制度上可行的解决方案是“附适度版税费率的法定许可”。据报告作者估算,法定许可“相比次优方案每年可多产生约140亿美元的福利。选择退出机制尤其存在问题,因为该机制在未恢复新数据产出激励的同时,又缩减了数据获取范围。许可市场(选择加入机制)在理论上可行,但面临高昂的许可获取成本及对可用数据资源覆盖零散的问题。” 该报告结论可能引发争议,特别是在创作者与权利人群体中。许多艺术家和创作者反对其作品被用于AI训练(无论是否获得补偿),而强制许可将剥夺其选择权。音乐等已实施法定许可的版权市场权利人则抱怨,强制许可阻碍了他们实现作品的全部市场价值。对AI开发者而言,强制许可可能增加成本,但也能提供确定性。过高的许可费还可能成为新进入者的准入壁垒,巩固现有市场主体的优势地位。 报告最终强调:“AI带来的福利增益主要归于消费者,政策设计应维护这些收益,同时确保创作者持续供给未来进步所需的新鲜、高质量数据。” (五)国家人工智能计划:赋能全体澳大利亚人 澳大利亚政府于12月2日正式发布国家人工智能计划,该计划作为全面路线图,旨在构建人工智能驱动的经济,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潜力,惠及全体澳大利亚公民。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持续演进,本计划将加速人工智能的广泛开发与应用,确保每位澳大利亚公民共享其红利,同时在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审慎权衡。国家人工智能计划确立三大核心目标: 1. 把握发展机遇:包括吸引对澳大利亚数字与实体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本土能力建设,将澳大利亚打造为未来人工智能投资的领先目的地。 2. 普惠技术成果:包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人工智能技术采纳,并在全社会(涵盖非营利机构、高校、中小学、TAFE职业院校及社区组织)培育人工智能技能。 3. 筑牢安全屏障:包括设立近期宣布的“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以监测、测试并分享新兴人工智能能力、风险与危害信息。该举措建立在政府对健全法律、监管与伦理框架的承诺基础之上,并通过国际协作保护权利、建立信任。 为支持新公布的规划,政府承诺投入2990万澳元,将于2026年初设立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确保政府能够持续监测并应对风险,同时为各机构及监管方提供支持。 建设一支能够创建基础设施、开发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并有效应用的人才队伍,对释放该技术全部经济社会潜力至关重要。劳动者与工会将在引导人工智能技术采纳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与产业界将共同确保技术应用过程的透明、安全与负责任管理。未来技能组织正着力确保技能与培训体系能够顺应未来数字及人工智能技能需求,该组织正在针对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中的不同等级,开发通用型与专业型数字及人工智能能力单元课程。 本计划为政府、产业界、研究机构及社区提供了清晰指引,以确保包括原住民、女性、残障人士及偏远地区社区在内的全体澳大利亚人均能从人工智能发展中受益。 国家人工智能计划对政府“澳大利亚未来制造议程”具有关键意义。该计划与政府重振澳洲产业、创造高价值就业岗位、确保技术进步惠及本土的更广泛努力形成协同。 政府目前已撬动私营部门投资规模有望超千亿澳元,且更多投资正在推进中。本计划通过启动CRC(合作研究中心)项目下的“人工智能加速器”资助计划,支持本土开发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实现规模化发展与商业化落地,助力企业与研究机构的创新构想转化为现实解决方案。 (一)《纽约时报》版权诉讼:法院裁定OpenAI移交2000万条去标识化ChatGPT日志 在OpenAI与《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的版权诉讼中,法院裁定OpenAI需向《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移交2000万条去标识化的ChatGPT对话日志。 美国曼哈顿联邦治安法官驳回了OpenAI试图将相关日志排除在证据披露之外的请求,认定这些去标识化的对话日志与案件相关。日志一经披露,《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或将取得更有力的证据,主张ChatGPT对其作品的使用及输出构成侵权。 法官未采纳OpenAI的隐私抗辩 《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认为,这些日志是核实ChatGPT是否在输出中再现其受版权保护文章的关键证据,同时也可用于检验OpenAI的抗辩是否成立。 OpenAI认为,移交日志可能泄露用户隐私信息,并主张99.99%的对话日志与案件无关。对此,法官未予支持,并指出2000万条日志仅占OpenAI所保存的“数百亿”条用户日志中的极小部分。该部分日志与案件多个争议点相关,例如涉嫌侵权的内容再现和损害赔偿计算等。且用户隐私已有多重措施保护,例如日志已做脱敏处理,诉讼中已有保密令约束,该数据将按“仅限律师阅览”的级别管理。 为何ChatGPT日志成为争议核心 《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试图了解ChatGPT对其内容的实际输出情况,为此已花费超过一年时间,持续追踪和分析ChatGPT的后台输出日志。起初证据开示请求覆盖消费者、企业等日志,后经协商限缩为消费者相关的日志样本。 《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曾要求提供两年范围内1.2亿条日志。OpenAI提议只提供2000万条,理由是样本范围小且有利于脱敏处理,范围足以进行统计分析,《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同意了这一方案。 然而,在OpenAI即将完成脱敏处理时,告知其不会交付完整的2000万条样本,且建议通过关键词搜索进一步缩小范围。《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随后申请强制披露,并获得法官的支持。此后OpenAI向主审法官提出上诉。 OpenAI仍强调隐私与安全 OpenAI的立场在于保护隐私和防范安全风险。其公司发言人强调《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要求移交对话日志是对长期隐私保护要求的“强行越界”,且从信息安全角度看移交日志不符合基本常识。 在法庭上,OpenAI主张即使日志已脱敏并有保护令,移交仍会损害用户隐私。法官未采纳此观点,认为现有保护措施已足够保障用户隐私。 法官指出,如果OpenAI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交付全部2000万条日志,为何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和成本对完整样本进行脱敏处理,这一点难以解释。可能的情况要么是OpenAI在同意交付后又改变了立场,要么是对完整样本脱敏另有考虑;但无论哪种,OpenAI都没有向法院作出更详细的说明。 案件背后:版权、AI与出版业的博弈 2023年,《纽约时报》等新闻出版商提起诉讼,指控OpenAI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训练AI模型。之后相关案件被合并审理,此案正逐渐成为检验《版权法》如何适用于“AI训练与输出”的关键判例。 对出版商而言,这项日志披露命令有利于外界直观地了解语言模型如何处理新闻内容。对AI开发者而言,该裁决表明,如果数据范围已被限定、已经过脱敏处理,且与争议焦点直接相关,法院可能不会接受笼统的隐私抗辩。 企业的IT与法务团队也将密切关注此案。其影响不仅在于最终胜负,更在于证据披露的标准,法院会怎么在隐私保护、比例原则和透明度之间取舍。 (二)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珠海CosMX公司 执行摘要与程序信息 原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 被告:珠海CosMX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CosMX”) 案号:1:25-cv-2272 法院: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起诉日期:2025年12月5日 宁德新能源主张本案审理地适格,理由是:珠海CosMX并非美国居民,因此可以在任何司法区被起诉。 宁德新能源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为涉案专利的真实权利人,并指控珠海CosMX的专利技术来源于不当获取宁德新能源的商业秘密。 本案争议涉及锂离子纽扣电池的机械结构与设计。此类电池广泛应用于无线耳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 起诉状指出,双方存在长期纠纷背景:先前在美国进行的诉讼中,陪审团曾认定珠海CosMX对宁德新能源的另一项专利构成侵权。在中国进行的诉讼中,珠海CosMX以本案所涉专利的同族专利对宁德新能源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涉案技术与专利分析 涉案专利:U.S. Patent No. 12,107,286(以下简称“第286号专利”) 名称:纽扣电池壳体组件、纽扣电池及电子产品 授权日期:2024年10月1日 现有纽扣电池的上下壳体接合处密封性不佳,可能导致电解液泄漏,从而对电池的质量和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涉案技术提供了一种新的壳体组件设计:导电部件穿过壳体的通孔,通过绝缘橡胶圈等结构进行密封固定。相比传统的对接式密封,该方案能实现更牢固、更简洁的密封,从而提升电池的整体性能和密封性。针对应用于可穿戴电子设备等场景的微型化、高能量密度电池,密封性是保障其使用寿命的关键。 争议对象 本确认之诉的争议对象是第286号专利的专利权属本身,即请求确认该专利的发明人资格及权利归属。 宁德新能源在起诉状中指出,第286号专利涉及的电池结构并非珠海CosMX的发明,而是源自宁德新能源自主研发并记载于保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宁德新能源主张,其已商业化的锂离子纽扣电池(如HB1160ECW与512021型号),被用于华为Watch GT 3、Huawei FreeBuds Pro 2等产品,正是该技术方案的体现。起诉状中添加了详细对比图,将第286号专利与宁德新能源纽扣电池设计图纸并列展示,主张两者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构特征。 争议焦点 本案性质为专利权属与确认之诉,而非直接的专利侵权诉讼。因此,核心争议并非珠海CosMX是否实施了专利权利要求,而是珠海CosMX专利所主张的发明是否源自宁德新能源的保密设计。 本案核心事实争议在于,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第286号专利源自宁德新能源既有的保密设计。审理将围绕技术对比、时间线以及珠海CosMX发明人与知悉宁德新能源商业秘密人员之间的关联性展开。 其他指控 起诉状指控珠海CosMX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宁德新能源的保密设计信息,例如聘用知悉相关设计资料的宁德新能源及宁德新能源供应商的前员工。珠海CosMX就相关技术申请并获得第286号专利的行为,被指控构成了对宁德新能源商业秘密的披露与不当使用。宁德新能源主张,宁德新能源的员工才是第286号专利所涉技术的真实发明人。 分析结论 本案的核心在于探究发明形成的事实过程及相关行为的证据链。法院可能重点关注发明的由来与权属的核心事实问题,即宁德新能源能否提供证明第286号专利发明人与宁德新能源商业秘密之间存在实质性关联的证据,并围绕该关联形成一条包含沟通、文件或人员流动的完整闭环链条。 (三)谷歌起诉数据抓取公司:指控其大规模抓取搜索结果 谷歌公司对数据抓取公司SerpApi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以大规模非法抓取谷歌搜索结果。 谷歌公司在起诉书中提出了以下几项关键指控: 未经授权访问:SerpApi公司在未获谷歌公司许可的情况下获取其搜索结果,违反《版权法》。 欺骗手段:SerpApi公司使用欺骗性技术绕过谷歌公司的安全防护,实现大规模数据抓取。 非法获利:SerpApi公司将抓取到的数据转售给客户,在未向谷歌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变相利用谷歌公司的知识产权盈利。 此次诉讼反映了科技行业的整体趋势,企业正日益重视并加强对其数据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当前,与数据抓取相关的法律环境仍在不断变化,本案的判决可能会为今后此类行为的监管确立重要先例。 数据抓取是指通过自动化技术从网站提取信息的行为。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是合法的,例如用于研究或数据分析,但如果涉及受版权保护的专有内容,则容易触及法律红线。 类似谷歌的一些公司在搜索算法的开发和维护上投入巨大,其生成的数据属于核心资产。因此,未经授权的抓取不仅可能破坏其商业模式,还会对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近年来,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数据抓取引发的问题。许多AI模型训练需要大量数据支撑,导致对抓取内容的需求上升,这也促使谷歌等公司对未经许可的数据抓取行为采取更强硬的立场。 谷歌公司诉SerpApi公司一案的判决或将影响整个科技行业。如果谷歌公司胜诉,可能会鼓励更多公司起诉数据抓取方,进而推动建立更严格的监管与执法机制,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 此外,若判决有利于谷歌公司,也可能形成一个明确的法律先例,进一步划定数据抓取行为的法律边界,向从事未授权抓取数据的公司传递明确信号:此类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科技行业内,部分观点支持谷歌公司的行动,认为数据抓取可能损害搜索结果的完整性,并影响依赖自然流量的公司。部分观点则认为,数据抓取在研究和创新等领域仍具有一定的合理使用空间。 近年来,多起高关注度案件持续推动数据抓取相关法律问题进入公众与司法视野。法院在审理中亦日益聚焦未经授权抓取行为可能带来的实质影响。相关案件的裁判走向,预计将对未来监管取向产生示范效应,并促使企业据此调整数据获取与使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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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外知识产权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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