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lvis Presley商标海外商标侵权诉讼的风险预警
各有关单位: 近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湖南分中心监测到一起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商标侵权案件,其中涉及部分湖南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信息 司法辖区:美国 受理法院:乔治亚洲北区联邦法院 案号:1:24-cv-03977 纠纷类型:商标侵权 立案时间:2024年9月5日 (二)案件进展 2024年9月5日,ABG EPE IP, LLC .(以下简称“原告”)在乔治亚洲北区联邦法院针对在线销售假冒Elvis Presley商标的个人和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涉及209家企业。 2024年10月9日,法院批准了原告提出的临时限制令申请。 2024年11月12日,法院批准了原告的初步禁令,原告新增被告100多家。 二、涉案当事人信息 原告:ABG EPE IP, LLC是一家登记在纽约的知识产权管理公司,拥有所有涉及Elvis Presley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Elvis Presley,男,1935年1月8日-1977年8月16日,出生于美国密西西比州,美国摇滚歌手、演员,绰号“猫王”。 Elvis Presley影响了全世界摇滚音乐的发展,为美国流行音乐开辟了道路。他的音乐遍布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这也使他成为了美国的标志性人物之一。 ABG EPE IP, LLC公司拥有以猫王的本名、绰号和部分歌曲名字注册的美国商标,包括ELVIS、ELVIS PRESLEY、KING OF ROCK N ROLL、THE KING、LONELY STREET、LOVE ME TENDER、TAKING CARE OF BUSINESS、ALL SHOOK UP、BLUE HAWAII、BLUE SUEDE等,覆盖了服装、唱片、艺术作品等众多商品和服务类别。 被告:Hunan Hyf Merchandise Co., Ltd. 三、涉案商标信息(部分) 请省内有关单位看到该消息后积极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维权支持与指导。请其他未涉诉但经营相关产品的公司尽快自查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联系人:黄元正 0731-85596371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湖南分中心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代章)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