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我要办遗失补领(增减)营业执照
我要办遗失补领(增减)营业执照 办事指南 一、 事项名称:我要办遗失补领(增减)营业执照 二、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五十八条第四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4号第七次修订)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4号第二次修订)二十九条第三款。 三、 办理条件 ●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的受理条件:申请企业已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根据企业申请和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 ●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的受理条件:申请企业已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 四、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方式: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前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五、 申请材料 ●申请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遗失的)。 六、 审批决定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 七、 八、 审批时限 遗失补领(增减)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 九、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 办公地点和时间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 5:00 十一、 咨询电话 企业登记业务咨询:0731-85693039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 原发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情况 □ 营业执照正本 壹 个 □ 营业执照副本 _____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壹 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_____个 申请事项 □ 补领营业执照 / 登记证 / 代表证 □ 换发营业执照 / 登记证 / 代表证 □ 增加副本 □ 减少副本 □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申请核发 营业执照/ 登记证/代表证 情况 □ 营业执照正本 壹 个 □ 营业执照副本 _____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壹 个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 _____个 公告方式 (执照遗失填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告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报纸公告:报纸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公告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承诺”填写说明: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其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签署。
流程图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3020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