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9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11大类食品5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60批次食品样品合格,32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宁乡市双凫铺镇优购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粉(猛辣),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罗丹明B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二)标称洪江市龙平山泉水厂生产的雪峰不老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耗氧量(以O₂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洪江市稻峰清泉水厂生产的鸿源天然山泉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洪江市梓清泉山泉水厂生产的梓清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洪江市苏宝顶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保靖凌峰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保靖县白云山水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湘西保靖县白云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泸溪县白沙镇天然饮料厂销售的,标称泸溪县武溪镇天然饮料厂生产的辛辛山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酉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酉源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标称芷江龙井泉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龍井泉优质天然山泉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龙山县妤萱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龙山县里耶镇八面山湘龙山泉水厂生产的八面山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商贸城龚伏胜(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湖南桃颜天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羞山天然泉水,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标称湖南博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老冰棍,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标称溆浦县立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和桔子酒、立和醉花卿猕猴桃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酒精度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衡阳市生源商业拓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岳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宁乡陈氏酒坊生产的湘之笑(白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标称耒阳市耒水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张飞福酒(配制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攸县绿之园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攸县王家乡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糖醋伏蒜(酱腌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 快乐购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衡阳梦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贡椒萝卜干(酱腌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标称平江县马力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乡里坛子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江县马力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二十)标称湖南麦之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红豆蛋糕和三明治蛋糕(乳酸味),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纳他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麦之湘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二十一)宁乡县夏铎铺镇民润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麦之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蛋糕(水果味),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麦之湘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二十二)沅陵县麻溪铺镇东山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怀化市乡当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浏阳市古港镇鹏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披萨包(烘烤类糕点),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不合格结论。 (二十四)沅陵县家家旺商贸有限公司家家旺吉祥铺销售的,标称沅陵县星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兴酥糖,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湘乡市乐必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长沙市雨花区友福食品厂生产的脆皮板栗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宁乡美多客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汨罗市景迎食品厂生产的麻花,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平江县三市镇小谭超市销售的,标称平江县熙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芯糕,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长沙市芙蓉区高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市福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味沙糕,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株洲供销云商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攸县双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花片,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攸县润臣超市销售的,标称株洲平姐永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豆皮,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益阳、怀化、湘西州等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