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9〕15号)和省食安委《湖南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湘食安委〔2020〕2号)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的工作部署,省局决定继续开展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四个最严”,聚焦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重点难点痛点,补短板强弱项严监管,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确定的2020年、2035年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规范食品生产过程管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鼓励企业实施HACCP、GMP、ISO22000标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查制度,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达100%;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每月10日前更新“食安员抽考APP”生产企业信息,年度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抽考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立健全供应商审核制度,加强原辅料管控;引导乳制品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乳品品质,督促肉制品企业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好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继续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建立本行政区域小作坊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小作坊建档率要达到100%;做好禁止目录管理,对小作坊生产白酒的,一律采用固态法白酒生产工艺,并严格产品销售监管;督促、指导、帮助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争取政府财政、政策支持,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助推食品产业集聚化、管理集约化。 (四)开展突出问题、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1.加强调味面制品行业整治。以落实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将“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深刻汲取2019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事件教训,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生产过程控制,解决好调味面制品企业卫生环境脏乱差、加工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2.加强边销茶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与民委、商务等部门协调协作,落实国家民委、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通知》(民委发〔2019〕5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推广普及低氟砖茶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市监生〔2019〕54号)要求,加强砖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好“饮茶型地氟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边销茶企业严把原料采购关、生产控制关、出厂检验关,严格按照《砖茶含氟量》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3.实施茶油小作坊升级改造三年行动。按照省局和省林业局《湖南省茶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升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湘林产〔2020〕9号)工作部署,开展茶油小作坊普查、专项整治、升级改造和品牌培育四大行动,5月底前完成茶油小作坊普查,全面摸清辖区内茶油小作坊底数,填写摸底调查表,明确处置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分类处置,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检查。针对白酒、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蜂蜜、淀粉制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调味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突出“采购验收、过程控制、包装灌装、出厂检验、运输储存”等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两超一非”、塑化剂、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上级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重点品种和重点节日,结合本地食品产业特点,组织开展重点整治或专项检查。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许可工作抽查。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季度抽取一定数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其中,检查新获证(获证1个月以上,非延续和变更)企业不少于检查企业总数的50%;并对本部门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至少2个许可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省本级新获证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获证企业重点检查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情况,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持续符合许可要求的情况;对许可部门重点检查许可证书管理、许可时限、产品归类、“一企多证”、许可档案管理、许可数据报送、许可与日常监督检查的衔接等情况。 (二)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统筹运用日常监管、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体系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对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和高风险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行重点管理。省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异地交叉检查、“双随机”抽查、体系检查和许可后监督抽查。 (三)强化风险排查整改。全面分析排查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品生产者自查,以及监管部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全面加强整改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屡查屡犯,反复出现。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食品类别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同时加强约谈告诫、风险警示和公开曝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者规模大小、风险高低、属地监管,以及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情况,按照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生产者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食品产业现状,组织重点品类专题培训班,针对系统性、专业强的问题,应请第三方技术机构或专家讲课,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压实企业首负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十二大攻坚行动之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查督导。省局将把质量提升行动列入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对各地提升行动工作开展、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对重点工作开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后果的给予通报,必要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