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食品安全特聘专家和综合评价检查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15:27 信息来源:

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食安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智力支撑体系,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食安委﹝20202号)部署,省食安办拟建立湖南省食品安全特聘专家库和综合评价检查员库,为我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决策、法治与科普宣传、风险研判与事故调查、评议考核、示范创建评价验收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库保障。现就入库专家、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人选范围

省食品安全特聘专家和综合评价检查员计划推荐110名。其中,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特聘专家30名,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政策建议、风险评估、技术研判、事故处置、危机应对、科普宣传等方面的决策咨询工作,重点从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机构的权威专家中推荐。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检查员80名,主要承担对地方和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明查暗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估验收等方面的实务性工作,重点从县级以上机关管理岗位、直属单位技术管理岗位中有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优秀骨干中推荐。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并有时间和精力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国家和我省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四)有较强的研究、分析能力,以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能够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及其办公室委托的相关工作。

(六)省食品安全特聘专家还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请市州食安办和相关单位组织拟推荐人员本人自愿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组织考察择优按名额推荐,省食安办汇总后按程序审核报批后公布。

(二)请市州食安办和相关单位将汇总本单位推荐表,并于930日前寄送至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联系人:褚书丽,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邮政编码:410004,  联系电话:0731-8569321215377310677,传真:0731- 85693086

电子信箱: hunanfood@163.com

(三)相关表格可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省食安委专栏查询下载(网址:http://amr.hunan.gov.cn/amr/ztx/spaqx/ssawx/index.html)。

附件: 1.荐名额分配表

2.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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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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