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局务会 研究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强市共建等工作
12月28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第60次(2022年第12次)局务会,认真学习行政应诉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强市共建等工作,审议有关文件。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以实施《湖南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为契机,提高应诉质效,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湖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定(试行)》。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战略布局,扎实推动我省《规定》14条内容落实落地,确保权限下放到位,材料简化到位,流程规范到位;要以《规定》出台为契机,强化宣传引导,探索信用监管、跨部门监管,深化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工作“放管服”改革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共建“制造名城”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十条措施》。会议指出,要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共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共建组织领导,畅通共建机制,压实共建责任,提升共建水平,探索共建模式,确保属地知识产权机构、经费、人员保障等重点工作落地,抓实抓细共建“制造名城”国家知识产权强市10条措施,努力将株洲建成中部地区领先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以点带面推动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迈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23年省局机关会议计划。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管理和报批程序,改进会风,厉行节约,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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