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公布疫情防控工作专门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20-02-03 10:28 信息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责任,确保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省局党组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受理范围: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省局党组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

二、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等问题。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临阵退缩、临阵脱逃等问题。

四、违反值班报告制度,擅离职守、贻误工作以及虚报、瞒报、漏报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信息等问题。

五、落实市场监管责任不力,导致市场出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不良现象,以及在市场监管中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导致影响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等问题。

六、落实药械监管责任不力,导致质量不合格的药械产品流入市场、医院等,从而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七、在对疫情防控急需用医疗物资、器械的快速审评审批过程中人为设阻,或变相收受好处、牟取私利等问题。

八、对疫情防控有关案件查处不力,或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九、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十、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自身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宣传、消毒保护、后勤保障等,人为导致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现感染等问题。

十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轻信谣言,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造成重大影响等问题。

十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召集或参加亲朋好友聚会造成疫情扩散等问题。

十三、明知自身与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接触而不主动及时报告、自觉接受隔离等行为。

举报电话:

0731-85693198/85693374/85693256(人工接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来信举报。

来信请寄: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市场监管局驻局纪检监察组(邮编: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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