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发布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02-13 15:20 信息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月11日,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下文简称《告诫函》),确保春季入学期间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告诫函》要求,常德市各学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公办普通高中,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不包括课后服务费),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材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各学校要按照《告诫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持续加强教育收费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若市民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供稿常德市市场监管局龚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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