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1-07-22 15:55 信息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汽车消费持续增长,购车、用车、修车的各类消费纠纷在不断增多,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娄底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期了多起汽车消费投诉,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购买的车辆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消费者在选购汽车时,选定了车型、配置、外观颜色等,但在付款后提车时,发现与其选购的有出入;交车存在争议,经营者未按销售时承诺的交车时间提供车辆或对随车赠送的物品与服务不予兑现;合同设置涉嫌“霸王条款”,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购车的同时购买各种车险;定金或订金的争议;售后服务缺乏诚信。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发布本消费警示:

一是选好汽车销售商。购车时应选择品牌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优先选择4S店,因为售后保养服务一般都在4S店,而一些代购式的车店并无维修保养资质,其在代购合同中多数情况明确一经提车,质量问题与之无关,消费者还是要到4S店交涉。

二是签订好书面购车合同。无论是在店内、在车展上预订还是直接购车时,都应签订好书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配置、颜色)、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商定并注明所交“订金”或者“定金”的数额。注意商家设定的服务费及保险费等条款是否存在消费陷阱;不轻信代理人员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

三、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要求选车。一些厂商采取“饥饿营销手段,通过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贷款购车、挂牌服务。

四、保留好各类凭证、发票及维修记录消费者购车后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维修时要注意如需更换汽车配件,应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并说明更换理由;查看更换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维修完毕后向4S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等。

此外,提醒广大汽车消费者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娄底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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