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培训班
近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培训班,旨在积极推进实施办法的全面落实,有效规范郴州市广告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副处长吴晶梅应邀做专题辅导,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丽娅主持培训并讲话。 吴晶梅结合湖南省查办的大量案例对《实施办法》从修正办法的必要性、修正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本次培训内容充实、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培训班指出,《湖南省实施<广告法>办法》是新形势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告监管体系,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对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实行全过程监测监管,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大力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要主动增强广告宣传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广告审查制度,自觉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加快推动全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广播电视台广告部门负责人,市广告协会及广告经营单位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 (供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