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出50项免罚清单
近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简称《免罚清单》),50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免于处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永州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规模企业小、中小企业多,尤其部分中小企业在起步阶段,因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容易出现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建立完善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机制,永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编制了《免罚清单》,旨在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提高执法效能,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此次列入免罚清单的市场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涵盖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许可证照、广告宣传、经济合同、知识产权、特种设备、计量标准、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和食药械化及价格监管等17个领域,共计50项。重点是两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应当先行采取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行政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后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一般规定,违法行为首次、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 《免罚清单》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不予处罚的事项具体化和标准化,清晰明白的免罚事项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供基本遵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免罚清单》在一定条件下对企业“无心之失”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避免“一刀切”执法,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有效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供稿:永州市市场监管局 吴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