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案例入选2019年全国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4-27 14:56 信息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郴州市苏仙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东来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19年全国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4月10日,苏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郴州市永根东来顺酒楼进行检查。经查,该酒楼于2007年8月7日依法注册成立,2014年5月,当事人重新装修店面,自行设计并委托他人制作了“”图文组合标识,在日常使用的餐牌、餐巾盒及名称为“永根餐饮连锁”的微信公众号等商业活动中使用。2016年5月26日,当事人以“东来顺”为店招入驻美团平台。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在其招牌、日常经营和对外宣传中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办案期间,经督促,当事人更换招牌并注销原营业执照后重新注册新公司。办案机关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标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中,办案人员在线下涉嫌侵权现场和线上互联网平台同时取证,及时处罚,并督促当事人更换企业字号,从源头上解决字号与商标权冲突问题,有力地保护了老字号服务商标的合法权益,同时打击了餐饮等服务行业存在的仿冒知名商标的不良风气。(供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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