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市场监管局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盐专营管理,规范未加碘食盐的供应,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近日,桂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桂阳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满足需要”的原则,在全县境内指定了180家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要求各食盐经营单位销售的未加碘食盐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未加碘食盐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证食盐质量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未加碘食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同载、混放。采购未加碘食盐应当查验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合格证明,建立未加碘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指定的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须设置未加碘食盐销售专区、专柜,专柜应当有“未加碘食盐专柜”或“未加碘食盐指定供应点”的明显标识,在标识中应提醒消费者遵从医嘱购买食用未加碘食盐。 同时,该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非指定的未加碘食盐供应点不得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使用加碘食盐。食品加工生产企业需要使用未加碘食盐的,须到未加碘食盐供应点购买或由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分公司供应。(供稿:桂阳县市场监管局 谭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