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19-07-30 15:58 信息来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24日,《长沙市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正式实施。(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小餐饮、小食杂店等涉食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去该证的核发要经过现场核查环节,需要10个工作日办结;现在只要经营者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在申请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可以当场拿到许可证。这将大大缩短行政审批申办的时间,方便更多市场主体“一件事一次办”。  

  根据《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申请食品销售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变更食品经营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延续食品经营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实施对象以涉及食品销售的小超市、小卖部,以及餐饮服务的小饭店、小食杂店等业态的经营单位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其分支机构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也可以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另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一旦被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时,将作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经营许可证。而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经营许可证却被撤销的经营者,将被纳入其信用记录,在两年内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不能再采取告知承诺制。同时,其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以对虚假承诺、弄虚作假者从严惩处,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供稿:长沙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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